关于食品学院2017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统计核对的通知

发布者:食品313发布时间:2020-12-22浏览次数:204

2017级各本科生:

按照《华南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暂行办法》(华南农办〔20132号),《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办法》文件规定,本科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必须取得3个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方准予毕业。经学生申报、学院审核,现已完成对2017级本科生现有创新创业学分的初步统计,并将各班级创新创业学分汇总表及现有学分不满3分名单的公布如下,详情请见《食品学院17级创新创业学分一审汇总表》(附件1)。

现需统计2017级本科生现有创新创业学分(第二版)。

一、时间

  

20201222日—1229

 

二、对象

  

2017级本科生

 

三、上交方式

  

各项文件材料均以班为单位上交电子版(个人统计表以“姓名+学号”命名;汇总表以“专业+班级”命名)。

 

四、统计程序

  

1.各班同学根据《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办法》(附件2),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准确填写个人统计表(附件4),并准备好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若为纸质版,需拍照将照片粘贴到相应处)。

  

2.各班班长于2020122923:00前将班级汇总表(附件3)以及个人统计表(附件4)打包好并发送到指定邮箱(ffstmsb@163.com)。

 

如有异议,请将情况反映给各班班长,再由各班班长反馈给联系人。


联系人

黄嘉惠:13058592782

石心茹:13318122185

黄桂杰:13450759942

食品学院创新创业学分审核小组

20201221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办法.doc

附件32020年食品学院创新创业学分统计表(班级).xls

附件42020年食品学院创新创业学分统计表(个人).doc

相关的统计结果食品学院17级创新创业学分一审汇总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