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07
本补充标准适用于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的,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是研究人类生产及生活过程中事故或灾难的发生机理和规律,及其预防与应对的一类专业,包括安全工程、应急技术与管理、职业卫生工程。研究对象为工业生产、自然环境、社会生活等领域的各种事故或灾难。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事故或灾难的孕育、发生、发展的原因和规律,预防、控制与应急的原理和方法,后果及其影响分析、防控方法策略等。
1.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设置应确保学生在毕业时能够运用数学、自然科学、工程科学、管理科学知识和实验手段,识别危险源,为降低风险而分析、设计、研究、表达和优化解决方案,实施设计方案并评价实施绩效。
2.师资队伍
从事本专业类教学工作的教师,在其学历教育中至少有一个是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学历,或者具有两年以上本专业类的教育培训、科学研究、工程或管理实践等工作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