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信息资源获取的途径更方便简单了,自己的专业知识也有了更多的用武之地,但我们也应看到一些不良现象,很多同学沉迷于网络聊天、网络游戏,严重的影响学习,甚至有人因此而退学。针对这种形势,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推行学生宿舍电脑管理使用制度,对我院学生电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特制定本条例加强管理。
一、 管理规定
1、 大一学生不允许带电脑回宿舍,擅自带电脑回宿舍者,已经发现将由学院收回统一代管,并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 大二、大三、大四学生带电脑回宿舍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 上学年课程全部通过;②学习成绩平均绩点在2.2或以上;③经家长、学院辅导员同意,并已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好相关手续;
二、 办理程序
1、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带电脑回宿舍的原因、上学期学习成绩、家长签名等;
2、经辅导员审核通过后,发《食品学院学生宿舍电脑管理条例》及《食品学院学生宿舍电脑使用承诺书》,阅读同意后本人签名、家长签名(严禁代签,一经查出将予以处罚);
3、将《食品学院学生宿舍电脑使用承诺书》上交学生会纪保部统一交由辅导员审核,通过后在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登记备案;
4、学生携带电脑有学院、学生、家长三方共同管理,共同监督。
三、使用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上网条例,不得浏览不健康网页及利用网络从事任何犯罪活动;
2、学习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40,下午14:30-17:30,周日至周四晚上19:30-21:30)内不得使用电脑网上聊天、玩游戏,看电影、连续剧,放音响等与学习无关的事,在休息时间(周一至周五中午12:30-2:30,晚上23:30以后)内必须关闭电脑.
3、保证宿舍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使用电脑不能影响他人学习和生活,受害者有权向学院、班主任反映情况,由学院、班主任进行处理;
四、检查制度
学院将成立由辅导员、团委学生会、年级委员会及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组成的纪律检查小组不定时检查学生宿舍电脑使用情况,对违纪情况作详细记录。
五、违纪处分
(1)存在以下情况者,将予以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1、电脑没有按使用要求使用,违规屡教不改者;
2、逃课留在宿舍使用电脑者,累计达到5节以上经教育无悔改表现者;
3、利用网络浏览不良网页、发布不良信息、恶意攻击他人及从事任何犯罪活动者;
4、周日至周四晚上熄灯(23:30)后仍使用电脑,并严重影响他人就寝者;
5、违反规定的同学有义务配合纪检员登记相关情况,如有不配合检查工作及顶撞、辱骂检查人员者;
(2)存在以下情况者,将通知家长并强制谴回电脑:
1、逃课留在宿舍玩电脑,累计达到10节以上者;
2、违纪且被学院通报批评三次及以上者;
3、使用电脑严重影响其他同学正常学习、休息,收到举报三次及以上者。
注:所有处罚在该学年的综合测评将按学校及学院相关文件予以扣分,累计达到一定次数者将取消本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综合测评、优秀宿舍、优秀班级等评选资格。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食品学院辅导员办公室。
食品学院党委
2009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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