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公文稿纸
华南农 [ ] 号 密级( ) 紧急程度( )
|
签发:
|
复核:
|
|
核稿:
|
|
|
主办单位审核:
|
|
|
主办单位:教务处
|
|
|
会签:
|
拟稿人:李晨光 电话:85281631
|
|
打印人: 印数:
|
|
|
校对人:
|
|
|
文件标题:关于开展华南农业大学2010年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的通知
|
|
|
附件:
|
|
|
主送单位:各学院、体育部、思政部
|
|
|
抄送单位:
|
|
|
主题词:
|
|
各学院(部):
我校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已开展了两年的评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对规范教学管理、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和引导作用。为进一步发挥评估的激励作用和引导作用,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目的,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学校修订了《各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1),现将我校开展2010年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工作的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时间为2011年1月份,评估的时间跨度为2010年的1月1日—12月31日。
二、评估方式与结果
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采取教学单位自评和学校评估两种方式隔年交替进行。2010年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采取教学单位自评的方式。
1、教学单位自评。学院(部)根据《各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报告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及支撑材料至教务处,教务处核查各单位自评情况并公布自评结果,自评结果将以30%的比例计入下一年度的学校评估结果。
2、学校评估。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各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学院(部)当年的本科教学工作状态通过查阅材料、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现场评估。
3、评估结果。教学单位自评结果和学校评估结果按3:7的比例计算总分,并向全校公布。
三、指标体系
以教务处公布的最新的指标体系为准。
四、评估激励
学校每两年对学校评估得分的前三名的教学单位给予奖励,分别增加校内津贴20万元、10万元、6万元;学校对评估不合格的教学单位扣除校内津贴20万元。
五、有关说明
1、评估分数计算办法:评价介于A级、C级之间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A级、B级、C级、D级的得分系数分别为1.0、0.8、0.6、0.3。
2、评估中涉及到的各种统计数据以学校相关部门发布的为准;评估指标体系中涉及区间的,例如[A,B)表示:≥A且<B;需全校排名的评估指标分数的换算原则为:A、排在全校1—5名,B、排在全校6-10名,C、排在全校11-15名,D、排在全校15名以后。
3、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总分大于或等于90分为优秀,75—89.9分为良好,60—74.9分为合格,少于60分为不合格。
4、附加分是指在评估总分的基础上加分,加分项目以评估前公布的最新加分项目为准,附加分的上限为10分。
5、凡在评估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扣除该学院(部)5—10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其年度教学工作状态评估结论为“不合格”。
六、请各学院(部)客观公正的进行自评,并于2011年1月20日前提交自评报告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同时发送相应材料的电子文档。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5281631
E-mail:xinxiwork@scau.edu.cn
附件1:《各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2:自评报告
华南农业大学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备案编号:粤ICP备05008874号 440106050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