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3-22浏览次数:136
各位学生: 为了规范学院办公室工作制度,请各位需开具在校证明,未婚、未育等证明的同学请在每周二和周四到学院305室找负责该年级的辅导员老师受理并签署意见或开具证明。
食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