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2010-2011学年度获得学校“三等奖学金”以上(含三等)奖励;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原则上为2011年贫困生数据库中人员,以于本学期开学时上交的《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不接受现在交表)
6、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本科学生。
7、2010年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需根据《自强小组成员按照管理办法》,量化考核情况进行评审,凡是不达标,一律不予评审201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凡是不符合以上5或7中的条件,不予评审,不用再找老师理论)
现将名单公式如下:
08级:
黄冠衡 白 曦 颜能恩 秦利娟 戴尽波 廖彩娣 林景纯
卢俊南 朱大帅 欧燕秋 杜立岸 罗 璨 程为意 罗惠边
吴小霞 陈惠娟 黄钰洵 张玮欣 欧国权 温家明 刘晓淳
刘付学燕 梁晓瑜
09级:
陈梓协 杨爱菲 杨 菁 谭明慧 李敏英 林凤英 杨水莲 饶美芳
郑泽彪 韩 丽 孔晓欣 杨瑛婷 王婷婷 谢玉婷 董芷呈 吴成顺
符月清 叶敏立 周婉君 李俊杰 欧阳莎 梁健华 列佩雯 朱俊灵
王吕伊颖
10级:
陈 宾 胡 叶 赖风华 李育燕 刘广宇 马柔华 沈金瑞 吴少杰
叶彩凤 陈金莲 黄经纬 李玲妹 梁敏仪 刘 燊 莫小杰 吴丹燕
杨文辉 王素琴 何少清 纪丽纯 李杨柳 林淑玲 刘昀芸 邱文颐
吴丽璇 曾 浩
对以上结果有异议(如:以上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并不困难),请于10月2日12:00am前向各年级辅导员反映。
备注:
1、名额有限,不可能所有满足条件的额同学都能通过,只能按照贫困程度排序。
2、班级对本班同学贫困程度排序只作为参考,各辅导员会根据各种实际情况衡量。
3、并不是各班按人数比例分配名额,根据各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评审。
食品学院党委
201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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