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学生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我院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我院党委决定通过方案立项的形式审批“主题组织生活”经费。本次立项申报活动共收到29份支部立项方案,经我院党委反复研究,决定对各党支部主题组织生活方案作出如下审批:
最佳立项:研究生第四党支部 本科生第六党支部 本科生第七党支部
优秀立项: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本科生第五党支部
本科生第十六党支部 本科生第十八党支部 本科生第十九党支部
特色立项: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本科生第四党支部
本科生第八党支部 本科生第九党支部 本科生第十党支部
本科生第十一党支部 本科生第十二党支部 本科生第十三党支部
本科生第十四党支部 本科生第十五党支部 本科生第十七党支部
本科生第二十党支部 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研究生第五党支部
研究生第六党支部 研究生第八党支部 研究生第七党支部
研究生第九党支部 研究生第十党支部
注意事项:
1、“最佳立项”党支部支部成员获批经费18元/人,“优秀立项”党支部支部成员获批经费14元/人,“特色立项”党支部支部成员获批经费8元/人;
2、各支部获批的立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经费下拨采取“给额度,后报销”的方式;
4、可报销的费用包括:水、学习材料费(笔、打印费、笔记本)、乘坐地铁或乘坐公共车辆交通费(的士费不予报销)等,餐饮费等不予报销;
5、报销的发票和程序必须规范,各支部须在活动前做预算,活动结束后15天内进行结算报账,各个支部在本学期内必须完成报账,逾期不候;
6、立项经费审批对象仅为各支部党员,积极分子活动经费包括在内;
7、本次申报立项的29个方案已在党支部工作群共享,欢迎各支部下载交流。
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从2011年11月2日至11月6日,共5天。
联系人:周志荣
联系电话:020-85280265
邮箱:zhirong82@163.com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委员会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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