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学院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相继开展,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的通知,在此列出以下几点关于考试的注意事项:
一、监考老师认真履行监考员职责:
(1)学院认真遴选监考员,教师不得无故不服从学院(部)安排的监考。
(2)监考老师必须于考试前20分钟到达总监考办公室带证(身份证或工作证、校园卡)签到,不得迟到。签到地点分别为:第一、二、三教学大楼考场的监考员在第三教学大楼一楼大厅签到,第四教学大楼在101室、第五教学大楼在B栋物业管理办公室签到。
(3)监考老师到指定监考课室后,根据课室的具体情况,按单人单座、隔位的原则,依“考试座位表”(“考试座次表”则是依座位号顺序)安排学生就座。
(4)监考老师应按照《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规定》(华南农办〔2006〕22号)严格执行监考守则,不得随意更换监考老师,在监考过程中,要密切注意考场动态,严格执行考场规则和监考守则,不得在监考过程中与他人闲聊或随意离开考场,不得阅读书报和做其它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
(5)监考老师于考试结束时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和“考场情况记录表”,其中“考场情况登记表”交总监考办公室, “考场情况记录表”连同“考试座位(次)表”及试卷交任课教师。
(6)如发现违纪现象,按《华南农业大学教学差错和事故的认定与处理暂行规定》(华南农办〔2002〕42号)处理。
二、任课老师认真做好考前、考中、考后的工作。
(1)任课教师对各自授课课程的考试工作负责,按照《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规定》要求,认真做好考前、考中、考后各考试环节的组织工作。“考试座位(次)表、“考场情况记录表”到各学院教务员处领取。
(2)考前做好出题工作,严格审查试卷,保障试卷质量,杜绝出现试卷错误,做好试卷保密工作。
(3)考试过程中,负责处理试卷错误,保障学生的顺利考试。
(4)考试结束后两周内改完试卷并登分。
三、考生要求:
(1)
(2)学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杜绝违纪作弊的现象发生。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华南农办〔2009〕92号)规定,在校学习期间,受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3)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校园卡才能参加考试,延长学习年限学生需携带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如未携带或证件遗失需班主任签字确认、学院出具证明后方能参加考试。
(4)除携带必要的考试用具外,不得携带文曲星、快译通等电子辞典,手机等通讯工具,书包、复习资料、草稿纸等进入考场,如违反规定,按违纪处理。
(5)学生参加考试应自备必须的文具。如2B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橡皮等。闭卷考试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确需借用,须举手请示,经监考人员同意。如需用答题卡答卷,学生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考试科目、姓名、专业、班级、学号(考试证上有)等栏目。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造成阅卷机器无法辨认的,答题卡一律无效,成绩作废,后果由学生自负。开卷考试只能携带规定的书籍和手册。
(6)考试迟到超过十五分钟(考试时间为1小时)或三十分钟(考试时间为1小时以上)的,不准参加该课程考试,按缺考处理。考试进行三十分钟后,学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擅自不参加考试者,成绩记零分。
(7)学院非常重视考风建设,考试期间学院领导将对考场进行检查和巡视。
(8)期末考试成绩查询方法:
登录http://jwc.scau.edu.cn/index.html,进入华农教务处网站,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入登录界面,填写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为自己的学号,密码默认为自己的出生年日)→选择“学生”;(一般默认的选项是学生)→点击“登录”→登录后即可在相应信息栏中找到相关成绩的查询。
食品学院团委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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