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2年食品学院“诚信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1-05浏览次数:12

各位同学:

为响应学校、学院的号召,宣扬诚信自强精神,树立诚信自强之典范,食品学院勤工自强队现面向食品学院各年级开展主题为“诚于信 强于心 动于情2012年“诚信自强之星” 评比活动。本活动将凭着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6名食品学院“诚信自强之星”。

一、参赛者要求:

1、 参加对象为食品学院在校学生。

2、 参赛材料必须属实。

3、 已获得“诚信自强之星”称号的同学不能参加。

4、 参赛者须具备以下品质:

1) 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正确的政治方向,模范遵守学校《学生守则》、《学生行为规范》,无学校处分记录;

2)  诚实守信、自立自强,不畏挫折,热爱生活,乐观向上,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3)  勤奋俭朴,助人为乐。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积极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4)  自强不息,能够主动为困难中的同学提供帮助,能够以身作则并且积极引导身边的人发扬诚信自强精神。

二、 参评方式

1、报名形式:

采用班级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要求10,11级每个班级通过民主评议,推荐一名“班级诚信自强之星”参加学院的“诚信自强之星”评比活动,班里其他同学可以以自荐的方式参加;09级和12级同学以自愿为原则参加

2、报名要求:

1)报名者从班委处领取自(推)荐表、自评表、群众调查表,并认真填写(群众调查表由班内互评小组填写),并准备1500~2000字左右个人详细事迹材料(主要介绍个人在大学期间诚信、自强方面的经历),要求个人事迹能充分体现本次活动的主题“诚信自强”,并能起模范作用。

2)报名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自(推)荐表、个人事迹介绍群众调查表和班内互评表。

3)电子版自(推)荐表11月14日晚10点前发到邮箱:1624625604 @qq.com   

   纸质版自(推)荐表、个人事迹介绍群众调查表和班内互评表):

    交表时间:11月16日中午12:3013:30

    交表地点:启林南西点屋                     

    联系人:李瑞敏13544319457/689457  林中敏13570425389/645389 

三、评比方式及流程

 1.评选分为初选和终选两个阶段

    初选时间:11月19日  复选时间:11月25日

2.活动从即日起开始报名,11月16日截止。

3.11月1718日由测评小组(测评小组由勤工自强队队员和老师组成)严格按照评分细则进行初选,最后选出12名参赛者参加“诚信自强之星”评比复选。

4.11月25日召开“诚信自强之星”评比大会,最终选出6名“诚信自强之星”。

四、活动奖项

1.食品学院 “诚信自强之星”荣誉证书及奖品

2.优先推荐参加学校的“诚信自强之星”评比

食品学院勤工自强队

2011年11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