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目的
(1)扩大我院志愿者工作在全院师生中的影响力,提升我院志愿者活动质量;
(2)鼓励食品学子积极投身志愿者事业,对表现优异的同学进行表彰;鼓励各班集体或集体积极开展志愿者活动,弘扬志愿者精神;
(3)激发和肯定食品学子参与志愿者的热情和实绩,为食品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活动开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
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以下简称“食品青志”)
四、评选范围
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全体本科生
五、评选方案介绍
(1)优秀志愿者及优秀志愿者服务集体每学年评选一次;
(2)评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评选内容为本学年度参与食品青志举办的志愿者活动项目及班集体自行组织志愿者活动;
(4)优秀志愿者评选条件:
1、积极参与食品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志愿活动,富有责任心;
2、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及合作意识,为食品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活动献计献策,工作勤奋有成绩;
3、按时提交反馈表,对志愿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能给予批评建议。
如有以下情况者将取消其参加优秀志愿者评选的资格:
1、在活动中有一次无故缺席情况;
2、请假次数超过活动次数三分之一的情况;
3、志愿者评分中分数在排名倒数30%者;
4、活动过程中不服从组长或带队人员安排。
(5)志愿者考核评分细则
信息回复;培训、会议及活动出勤;服务时长;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任务完成情况);材料上交;团队合作精神;志愿者形象及礼貌;对团队的额外贡献等。
附评分记录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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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项目 |
要求及分值 |
自评 |
组长评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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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回复(5分) |
信息回复是否及时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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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会议及活动出勤(10分) |
准时出席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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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正当理由请假的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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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1-5分钟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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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超过5分钟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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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缺席 |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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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长(20分)(负责人统计填写) |
累计时长最长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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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带队负责人记录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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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于两者之间 |
0-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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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时长最短 |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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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态度(5分) |
积极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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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3-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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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淡 |
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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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20分) |
优秀 |
14-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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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
7-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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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包括未完成] |
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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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上交(10分) |
上交总结等是否按时按要求 |
0-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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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合作精神(20分) |
做事不自作主张,做事有商量,善于听取同伴建议 |
0-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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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问题能共同讨论解决,而不是互相推搪 |
0-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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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形象及礼貌(10分) |
注重自己的公众形象,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同学监督,自觉维护我团队名誉 |
0-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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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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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团队的额外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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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由食品青志联络部总负责全学年记录归档,每次活动选一至两个活动带队负责人进行表格记录。
(6)评选方法
1、优秀志愿者评选采取量化方式,从服务时长及负责人评分对志愿者综合表现进行全面评价,原则上优秀志愿者人数占总人数30%,其中青志带队成员占优秀志愿者人数20%(人选由内部投票决定);
2、活动划分为常规活动和一次性活动。常规活动以服务时长及负责人评分(平均分)为评价标准;一次性活动以服务时长、负责人评分为评价标准,活动中担任组长的优秀考虑;
3、优秀志愿者评选方法:每个活动分别选出30%的志愿者为优秀志愿。排除没有资格参加优秀志愿者评选的名单后,对符合优秀志愿者评选条件的志愿者按照服务时长高低排序,选取时长排前30%的志愿者作为优秀志愿者;
4、优秀志愿者班集体评选方法:按照本班集体同学参与志愿者服务累计班集体总时长(包括班集体自行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活动服务时长),按照时长排名,时长相等者优先参与人次多的班集体。选出前五名作为优秀志愿者班集体。
5、鼓励班集体自行组织志愿者活动,超过班集体1/3的同学组织的志愿者活动可申请加入班集体评优。需提供服务证明(包括服务时长,参与服务人数),全体人员照片,策划书(作为评优参考)。此项服务时长加入班集体服务总时长中,参与优秀志愿者班集体评比。
6、确定优秀志愿者的最终人选及优秀志愿者班集体,并正式公布最终名单。
(7)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是激励志愿者服务的一种良好机制,也是每一位志愿者的福利。考虑到不同志愿工作存在着难度、时长等差异,为保障每一位参加志愿活动的同学得到相对公平的综合测评加分,增强志愿者的积极性和活跃志愿活动的开展形式。经过反复认真的讨论,食品青志制定以下具有可执行性的方案:
1、一次性活动,在学院许可情况下,有相关志愿者证明,一般加0.2分/次(院内外均可),总计不超过1分;
2、长期性活动,按次数加分(服务时长6小时为1次):
1次加0.2分;2—3次加0.3分;
4—5次加0.4分;5次以上加0.5分。
此外,若已通过面试的志愿者,无故不参加培训或不出席活动,取消其加分资格。志愿时长加分与优秀志愿者加分可累加,但每位志愿者一学年的加分上限为3分。
六、评选时间
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生效,每学年初食品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工作开始至本学年食品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工作结束为一个评选阶段。评选结果公布时间为每学年食品青志换届即表彰大会上。
七、奖励表彰
1.表彰优秀志愿者及优秀志愿者班集体;
2.颁发“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奖状及“华南农业大学优秀志愿者班集体”奖状。
3.在该学年综合测评中,优秀志愿者可获加分0.5分/人,优秀班集体中所有成员可获0.1分/人。
八、附则
1、本制度经食品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委员会表决通过,报经学院团委批准后即日起开始正式实施。
2、以上规定各部应严格遵守,本条例解释权属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所有。
如对上述方案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系:
戴 妍 18826487091(617091) 39-614
李淑琼 18826485087(655087) 39-618
食品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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