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食品学院的宣传力度,鼓励各学生组织及个人积极参与我院新闻宣传工作,由食品学院拨款,对刊登上华南农业大学官网以及食品学院官网的新闻稿作者进行一定金额上的奖励。结合我院情况,现制定此细则。
总则
第一条 本细则针对的稿件形式是新闻稿,以刊登上学院动态和学生活动为准,不包括通知、公告等。
第二条 所有稿件需投放至学院新闻邮箱food_news@163.com,并由食品学院砾影通讯社记者部审阅评定。投稿到学院新闻邮箱时,需注明作者的联系方式,方便发放奖金。
第三条 作者写稿不可抄袭照搬网上类似新闻。如发现抄袭,剥取评稿资格。
第四条 凡是通过食品学院砾影通讯社记者部审稿后并由其刊登上食品学院官网的稿件每篇奖励人民币5元。若该稿通过老师审核投到华南农业大学官网并成功刊登上校网的叠加奖励人民币5元。若被登稿件作者有数人,奖金均分。稿件每学期末统计一次,由砾影记者部全权负责并进行奖励金发放。
组织投稿细则
第一条 对于组织所举行的各种健康向上的活动、所发生的有积极影响的事件,各组织新闻工作人员均可撰写新闻稿并投放到学院新闻邮箱,砾影通讯社记者部将择优刊登。砾影通讯社记者部鼓励各组织投放优秀稿件。
第二条 组织新闻撰稿人应把握好活动的思想主题,并亲自到新闻活动现场,做好相关拍摄和记录工作,保证新闻内容的客观真实性。
第三条 组织所投稿件应保证质量,对于格式、结构混乱、语句不通、信息不全的新闻稿件,砾影记者部将不予刊登。对于影响较大的组织活动,请组织方面主动联系砾影记者部成员参与,以保证新闻质量。
第四条 投稿形式为电子版,字体为宋体小四,段落要求首行缩进2字符,1.5倍行距。
第五条 新闻图片不可插入到新闻稿件中,应将未压缩图片与新闻稿一起打包投放到食品学院新闻邮箱。若照片质量不合格,砾影通讯社记者部有权不采用。
第六条 新闻稿应注明落款,若摄影和稿件作者同人,落款为(图文/XX组织作者姓名);若摄影和稿件作者不同人,落款为(图/XX组织 摄影者姓名 文/XX组织作者姓名)。
新闻稿评定
第一条 新闻稿讲求时效性,由新闻题材发生至交稿相隔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若出现多人报道了相同主题的新闻,优先刊登交稿件速度最快的稿件。砾影记者部有义务在12小时之内将合格稿件修改好并刊登上食品学院官网。
第二条 新闻稿(主要是消息)由标题、导语、主体等组成,语言需精炼、客观、有感染力,不可过分堆砌华丽辞藻。质量过差、不利于食品学院对外宣传的稿件,砾影通讯社记者部将不给予刊登。
第三条 作为新闻稿评定的附加因素,新闻图片要求主体鲜明、内容清晰、有感染力,反映新闻事实。达不到以上三点(特别是第二点)的图片,砾影通讯社记者部将不予刊登。
附则
第一条 记者部干部干事的稿件评定与其他组织同等对待。记者部承诺,评稿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每次评稿会做好反馈工作。
第二条 针对砾影通讯社记者部干部干事,由于新闻报道属本职工作,新闻刊登上院网不奖励,刊登上校网奖励人民币5元。
第三条 对记者部稿件评定有疑问请直接联系记者部副部长梁韵蕊(13760725199/634199)。
第四条 新闻是学院向外宣传的一种重要方式。优质的新闻能树立良好的学院形象,引领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建设。砾影通讯社记者部特拟出本细则规范学院新闻工作,望相关单位按要求规范新闻工作。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食品学院所有。
第五条 本细则自公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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