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成立20周年华诞,学院将本着“热烈、隆重、节俭、务实”的原则开展庆祝活动。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企业、社会团体和广大校友为我院建设发展献计出力、捐资助学。为妥善管理和使用所筹捐赠财物,使其更好地为学院教育事业发展发挥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捐赠和使用原则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捐赠财物统一进帐,造册管理。
(二)遵循捐赠自愿,多少不限原则,由捐赠人自行决定;
(三)遵循尊重捐赠方意愿与符合学校、学院利益相统一的原则;使用过程中如需改变用途,需征得捐赚人同意;
(四)遵循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原则,任何人不得侵占、挪用,捐赠人有权了解所捐财物使用情况。
二、捐赠项目
根据捐赠方意愿,捐赠可分为限定性项目(捐赠方指定用途)和非限定性项目(捐赠方不指定用途)。具体分以下七类:
1、院庆专题展览和出版类(宣传册、画册、宣传片、院史编撰、各类展览、印刷品等)。
2、庆典活动类(庆典大会、文艺晚会、学术交流活动、纪念礼品、活动用品、宣传广告等)。
(四)遵循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原则,任何人不得侵占、挪用,捐赠人有权了解所捐财物使用情况。
二、捐赠项目
根据捐赠方意愿,捐赠可分为限定性项目(捐赠方指定用途)和非限定性项目(捐赠方不指定用途)。具体分以下七类:
1、院庆专题展览和出版类(宣传册、画册、宣传片、院史编撰、各类展览、印刷品等)。
2、庆典活动类(庆典大会、文艺晚会、学术交流活动、纪念礼品、活动用品、宣传广告等)。
3、基础设施类(学院报告厅、会议室、实验室设备、办公器材、标志性实物等)。
4、发展类(奖学金、助学金、奖教金、就业实习基金、创业项目基金、校友活动基金等)。
5、科研类(科研合作、学科建设、教学研讨、学术交流)。
6、学生文化活动类(社团建设、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学科竞赛等)。
7、根据捐赠者意愿设立的其他项目。
三、捐赠方式
(一)资金捐赠
4、发展类(奖学金、助学金、奖教金、就业实习基金、创业项目基金、校友活动基金等)。
5、科研类(科研合作、学科建设、教学研讨、学术交流)。
6、学生文化活动类(社团建设、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学科竞赛等)。
7、根据捐赠者意愿设立的其他项目。
三、捐赠方式
(一)资金捐赠
校友、教工捐赠可以个人、班级、年级、系、团队等名义进行,社会各界单位、团体和热心人士的捐赠按捐赠方要求署名。捐赠以现金交付或转帐、汇款方式。学校将向捐赠者出具捐赠收据或发票。
(二)实物捐赠
实物捐赠可与食品学院联系,并具体协商捐赠物、数量,以及具体的使用方向。实物捐赠将填写“实物捐赠登记表”
四、损赠方法
(一)现金和实物捐赠
地址:广州天河五山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办公室(25号楼319室)
联系人:刘飞平、苗秋瑾
联系电话:85280270、85280266
(二)银行转帐及汇款
户名: 广东省华南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户名: 广东省华南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五山支行
账 号44056901040005847
通过银行向学院捐款的单位和个人请在汇款单或转帐票据上注明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教育发展基金字样及捐赠人的单位、姓名、联系方式等。
五、捐赠财物的管理
(一)捐款一律进入“广东省华南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账户,未指定用途的捐款由食品学院负责管理,由学院教代会代表、基金会监督使用;指定用途的捐赠按捐赠者意愿和用途制定相应规则或协议,报学校审查备案。
(二)赠物一律由食品学院负责登记备案,贵重物品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登记入帐。由校友会和捐赠者监督使用
六、鸣谢方式
(一)捐赠单位、团体名称或捐赠者姓名、捐赠项目及数额在食品学院网页上公告并登记造册,由食品学院永久珍藏(特别申明不公开的除外)。
(二)对捐赠金额(或价值)个人在1000元人民币及以上,企业、社会团体在5000元及以上者,分别颁发捐款纪念证书或纪念品;个人捐赠1万人民币及以上,企业、团体(含班集体)在5万元及以上者,在食品学院院楼铭牌致谢;捐赠10万以上者,可获会议室、报告厅、实验室冠名或其他方式鸣谢。
(三)定向捐助食品学院周年院庆专题展览和出版类、院庆活动类等活动的团体,可以“独家赞助”或“友情赞助”等形式冠名。
六、鸣谢方式
(一)捐赠单位、团体名称或捐赠者姓名、捐赠项目及数额在食品学院网页上公告并登记造册,由食品学院永久珍藏(特别申明不公开的除外)。
(二)对捐赠金额(或价值)个人在1000元人民币及以上,企业、社会团体在5000元及以上者,分别颁发捐款纪念证书或纪念品;个人捐赠1万人民币及以上,企业、团体(含班集体)在5万元及以上者,在食品学院院楼铭牌致谢;捐赠10万以上者,可获会议室、报告厅、实验室冠名或其他方式鸣谢。
(三)定向捐助食品学院周年院庆专题展览和出版类、院庆活动类等活动的团体,可以“独家赞助”或“友情赞助”等形式冠名。
(四)捐资设立各类基金,可以捐赠人姓名或建议名称冠名。
(五)共建院系、重点学科、实验室或研究中心等合作平台,合作开展科学技术研究,为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捐资等,答谢方式按合作协议执行。
(六)捐赠实物的,可以在实物上镌写、镌刻捐赠者姓名、单位或团体名称。
(六)捐赠实物的,可以在实物上镌写、镌刻捐赠者姓名、单位或团体名称。
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
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20周年院庆捐赠项目建议
2014年是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成立20周年华诞,学院将本着“热烈、隆重、节俭、务实”的原则开展庆祝活动。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企业、社会团体和广大校友为我院建设发展献计出力、捐资助学。学院全体师生将记过铭记您对学院发展做出的贡献。
一、 捐赠严格执行广东省华南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接受捐赠项目之规定。
二、 捐赠是捐赠方的自愿行为,捐赠多少采取自愿原则。
三、 部分捐赠项目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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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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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捐赠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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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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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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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庆活动经费、学院发展基金或会议室、实验室专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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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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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多媒体室、相关实验室冠名(如XX企业华南农业大学工作室或产品研究(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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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十万起一个冠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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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庆活动经费、院庆纪念品、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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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个人)
≥5000(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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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捐款纪念证书或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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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品主要用于送给校友和来宾,可在资料袋中加放产品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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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个人)
≥50000(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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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食品学院院楼铭牌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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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通讯录、学院简介、展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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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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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插彩页宣传或展版上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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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11月5日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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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教奖学金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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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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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冠名奖教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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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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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个人自由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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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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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院庆及校友活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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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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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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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协商呜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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