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学校引导学生以学业为重,提倡学生晚婚、晚育,在校学生要依法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计划生育管理规定,树立正确的婚姻恋爱观,接受青春期性健康教育和生殖健康教育,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1、计划生育婚育政策
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条件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比法定婚龄迟三周年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三周岁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2、研究生入学应如何办理计生有关手续?
研究生新生在入学报到时,须凭原单位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包括计生档案移交函),到所在学院报到并登记备案,并接受学校计划生育管理。
3、在校学生如何办理结婚手续?
符合婚姻条件的在校学生,带以下资料到男女双方中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结婚登记处办理结婚手续:
男女双方户口本、身份证,三张大2寸合影照。
提前一至二周到登记处约定登记时间。
户籍在华南农业大学的同学请到天河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处。
地址: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56号首层(恒安大厦1楼)
咨询电话:85649511 预约电话:85649511
办公电话:38622085 天河区免费婚检咨询电话:22236699
在领取结婚证后一月内持证到所在学院负责学生计生工作的老师处登记备案。
4、在校女学生如何办理生育手续?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要求生育的在校女大学生,在怀孕3个月内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程序办理休学手续,然后持休学证明到学校计生办办理有关生育手续。
再按国人口发[2007]64号文规定办理《生育服务证》,夫妻均为在校学生,且户口都是高校集体户口的,在女方高校集体户口所在地办理;夫妻一方是高校集体户口、另一方是非高校集体户口(即家庭户口或者其他单位集体户口)的,在另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夫妻均为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办理领取第一孩准生证及有关手续,所需资料如下:夫妻双方单位婚育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医院妊娠证明。
手续办妥后两周内必须离开学校。休学时间一般为一年。生育子女后当月报计生办和所在学院登记备案。
5、在校男学生如何办理生育手续?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要求生育的在校男学生,必须在配偶怀孕3个月,凭结婚证原件、《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婚育证明》(校内连接计生办网页下载,学院审核盖章)到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对外婚育证明。持学校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街道(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有关生育手续。子女出生后当月须报单位计生办备案。
6、已婚学生子女户口如何办理?
根据国人口发[2007]64号文件规定: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可以在该子女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待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毕业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后,再办理该子女投靠父母的落户手续。
已婚学生夫妻一方户口属高校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高校集体户口的,或者双方户口均属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随其非高校集体户口的父亲或者母亲落户。
7、学生在校期间婚育发生变更应如何办?
学生在校期间婚育状况发生变更(结婚、离婚、再婚、生育)时,须一个月内持相关证件(结婚证、离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所在学院登记变更备案。以便及时告知有关计生政策和办事程序。隐瞒不报者所造成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8、在校学生出现计划外怀孕如何办?
万一出现计划外怀孕的情况,应尽快与学院老师和计生办联系,及早采取补救措施。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妊娠的,请尽快告知校计生办,并在计生办的指导下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出现非法引产的情况。
9、在校学生违反计生政策应如何处理?
在校学习期间,禁止非婚怀孕、未婚生育、无证生育、计划外生育等,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学生,按《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是党员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处理。
10、在校学生如何办理婚育证明?
学校计生办为在校学生办理计划生育相关手续和毕业生就业、升学需要提供的在校期间的计生情况证明,办理顺序:进入学校网站中的校内连接——计生办网,下载《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婚育证明》填写完毕后由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再到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在校期间因个人原因(如购房、贷款、办理各种执照等)由学生个人到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
11、暂缓就业毕业生计生如何管理?
在校期间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毕业生方可办理暂缓就业。已办理《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学生,其婚育管理按暂缓就业协议合同规定执行。
户口暂缓迁移期内的学生,必须依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遵守学校计划生育管理规定。暂缓就业学生协议期满后,必须及时将户口迁移我校,否则将寄回生源地。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有关规定,若擅自利用户口登记结婚或办理与就业、升学无关的证明,必须先中断暂缓就业关系,将户口迁回生源地,所需证明由生源地办理。
华南农业大学计划生育办公室
地址:校医院4号楼105
电话:85280346
网址: http://web.scau.edu.cn/xyy/jsbgs/
五山街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
地址:天河区五山路岳州路39号
电话:85287211




备案编号:粤ICP备05008874号 440106050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