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中央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4〕628号),2014年度省财政一次性安排我校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47万元,用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相关工作。经个人申请、学院和学校根据各申请同学实际家庭情况与已获资助进行最终审核,共1538人通过审核,其中我院53人通过。现将我院通过学校审核最终名单公示如下:
2011级:(共15人)
陈芸宇 刘丽玲 陈诗凤 马 拴 吴滋灵 李丽敏 罗 丹 黄文浩
吴国玲 李娇娇 李海波 余碧丽 邱灵燕 林敏佳 陈业宝
2012级:(共12人)
王 波 胡亚杰 梁荣辉 李梓良 黄丹虹 陈关娣 蔡楷强 刘贻宁
余炀炀 梁海静 梁敏儿 欧阳小丹
2013级:(共12人)
冼华梅 陈佳琳 许玲玲 陈晓玲 赖碧柔 郑 敏 褚冰迎 林金德
黄莹星 周敏容 丁子欣 吕健乐
2014级:(共14人)
殷景淳 郑洁敏 李佩珊 赖玉健 陈家俊 李奕斌 黄光敏 刘泽涛
何丹丹 郑晓芬 李俊虹 孔桦润 杨泽杰 李国柱
注:由于专项资金仅47万元,全校通过申请人员多达1538人。故获资助同学每人仅能获305元的资助。
食品学院党委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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