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
你们好!
按照党中央关于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管理的相关规定,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暂缓期限为两年,届满超过六个月不回校转接组织关系的,其党籍按《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给予除名处理。现将本院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中还未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的名单公布如下,请尽快回校办理转移手续。
所在班级
姓名
性别
10级包工1
崔畅
女
11级硕士2班
韩素云
女
11级硕士3班
何淑华
女
12级硕士4班
李莉楠
女
11级硕士
路海燕
女
11级硕士
欧阳俊彦
男
11级硕士1班
叶琼娟
女
祝大家工作顺利,生活幸福,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孙华老师(020-85280265)。
食品学院党委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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