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级本科生毕业实习注意事项
12级各班本科生:
毕业实习是对所积累的知识与能力的考核最后一个教学环节,通过毕业实习全过程(确定实习单位、深入工作领域、沟通人际关系、开创工作局面等)的训练,拓宽知识面,培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毕业以后的就业与发展奠定一定的基础。
现将毕业实习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实习时间:第7学期开始,可集中或分散在寒暑假。
2、实习形式大体分为实习与就业结合(自行安排实习),集中实习,委托实习三种。实习与就业结合(自行安排实习)指学生自己联系与将来就业意向相结合、并与专业所学知识相关的实习,现在多数学生倾向这种形式;集中学习指由系统一联系实习单位,由指导老师带队集中进行;委托实习指学生分散到实习单位里,按照双方协议要求,接受实习单位的指导和安排进行实习,系老师起协调联络作用。
3、毕业实习需注意的程序:
1)集中或委托实习的同学凭学院安排或实习介绍信联系实习单位,由系主任审批,再到实习单位写接收证明并加盖公章。自行安排的学生下载填写毕业实习申请表、毕业实习鉴定表;
2)完成毕业实习规定任务;
3)实习结束时,由实习单位人员在鉴定表上作书面评定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实习完成需上交实习鉴定表和书面实习总结给实习指导老师;
4)实习指导老师评定实习成绩并提交教务系统。
|
专业 |
指导老师 |
办公室 |
邮箱 |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赵雷 |
院楼205 |
zl00700@163.com |
|
食品科学与工程(营养方向)、食品质量与安全 |
曹庸 |
院楼510 |
caoyong2181@scau.edu.cn |
|
生物工程 |
廖振林 |
院楼415 |
liao-zhenlin@qq.com |
|
包装工程 |
张钦发 |
院楼322 |
zqfzgn@163.com |
4、毕业实习是本科教学培养方案中的重要教学环节,共计4学分。学生必须按照要求参加实习工作。不能按照要求参加实习工作者,不能获得学分,并不能获得毕业资格。学生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事先书面征得系(教研室)同意,并报学院批准。
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
2015年7月15日




备案编号:粤ICP备05008874号 440106050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