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本科生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分方向实施方案(试行)》的公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3浏览次数:66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培养与分流暂行办法(华南农办[2011]90号)》和食品学院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在完成大类课程学习后,通过分方向进入专业培养阶段。为确保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分方向培养工作顺利推进,特制订《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本科生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分方向实施方案(试行)》。现将方案公示如下(见下附文和附件),如有异议者,请于420日前致电020-85280265反馈意见。
 
食品学院
2016413
 
 
 
附文:
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本科生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分方向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培养与分流暂行办法(华南农办[2011]90号)》和食品学院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在完成大类课程学习后,通过分方向进入专业培养阶段。为确保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分方向培养工作顺利推进,特制订本方案。为使大类招生改革后的学生培养与分方向培养工作具有较高程度的延续性,使分方向培养工作更能适应当年的具体情况,各年级具体操作方案可在保持本方案基本框架的基础上,进行适度微调。
第一条  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本科生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分方向工作领导小组,本科生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分方向培养工作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具体实施。
工作领导小组:
长:秦亮生  雷红涛
副组长:方祥  鲍金勇
员:叶盛英  赵雷  曹庸  沈玉栋  曾春燕  张晓群  李迪  戴妍
 
第二条  专业分方向的前期准备工作
食品科学与工程本科专业按大类专业招生,专业方向分食品科学与工程和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营养方向)。为满足学生个人兴趣和职业定位需求,并使食品科学与工程和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营养方向)两个专业方向的规模与师资力量相匹配,食品科学和食品工程系须组织本专业教师进行充分论证,在此基础上向学院上报对应年级食品科学与工程(含食品营养)两个方向的招录班级数量和人数,然后经学院本科生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分方向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后,在专业分方向工作启动前公布。
 
第三条  方案实施对象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全体本科生
 
第四条  分方向原则
实行公平公开和办学规模控制基础上的学生自主选择与各方向专业择优选择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专业分方向具体操作办法
学生在食品科学与工程和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营养方向)两个专业方向的基础上自主填报专业分方向志愿。学院根据志愿优先、择优分方向的原则,在对第一志愿专业方向的学生进行预分流后,达到限额数外的学生分流至尚有余额的第二志愿专业方向。
1)学生自主选择。学院在第三学期开学初向学生发放《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预分方向志愿表》,学生自主填报专业方向志愿,并签名确认。学院在选择第一志愿专业方向的学生中依据大学一年级的学年平均绩点自高至低,确定学生的预分流专业方向。
2)二次专业方向分流。当第一志愿专业方向接收的预分流学生达到限额时,成绩排名处在限额数外的学生则分流至尚有余额的第二志愿专业方向。
 
第六条  预分专业方向后申请专业方向调整
预分专业方向时只计算大学第一和第二学期的平均成绩,第三个学期的成绩在正式分专业方向时(一般为第四学期初)计算。预分专业方向后至专业方向确认前的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调整专业方向,其他学生原则上不再调整。
1)第三个学期平均绩点居本年级食品科学与工程(含食品营养)专业前5%的学生。
2)具有学术特长的学生
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的个人或团体骨干成员;或者在特定专业性竞赛中,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个人参赛者或团体代表队的骨干队员。
团体骨干成员、团体代表队的骨干队员认定标准:国家级特等奖或一等奖的前5位、国家级二等奖的前4位、国家级三等奖的前3位、省级特等奖或一等奖的前3位、省级二等奖的前2位、省级三等奖的第1位。
国家级奖励的认定标准:教育部、科技部、共青团中央委员会或食品行业相关的国家级学会组织等。
省部级奖励的认定标准:省级政府、其他部委或食品行业相关的省级学会组织等。
以上奖励的学生获奖单位必须是华南农业大学或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或者依托本院的研究机构,获奖成果必须属于拟更选专业领域。其他奖励一律不作为申请变更专业的依据。
在正式的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拟更选专业领域的论文者,排名在第四作者以前。
以上论文的学生署名单位必须是华南农业大学或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或者依托本院的研究机构。其他论文包括非核心期刊上的论文、在上述索引刊物和核心刊物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被论文集收录的论文(被SCIEI索引全文收录的除外)一律不作为申请变更专业的依据。
申报拟更选专业领域的国家专利者,排前五名以内。
拟申请专业调整的学生必须在专业方向确认前提供申请专业调整的有效支撑材料,清样、出版证明或者公示期奖励证明均不能按已发表或已获得专利计算。
 
第七条  实施程序
1)各专业组织专业教师进行论证,确定该年级分专业方向的学生规模和准入课程,报到教务员处。
2)学生填写专业预分方向志愿表,年级辅导员负责收、发学生志愿表。
3)教务员根据教务系统数据,确定学生第一学年平均成绩。
4)学院公示学生专业预分方向名单。
5)少部分符合专业方向调整申请条件的同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人员微调整。
6)报学校教务处正式分专业方向(一般为第四学期初),确认专业分方向后的教学分班。
7)分专业方向工作中的异议和疑问由学院本科生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分方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和解释。
 
第八条  时间安排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有关文件精神和食品学院工作安排,本科生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分方向工作分为两个环节:预分方向和正式分方向,其中,预分方向工作安排在第三学期,正式分方向工作于第四学期初进行。具体进度如下:
1)第三学期的11月:学生填报志愿,各方向专业开展录取准备工作。
2)第三学期的11月下旬-12月上旬:专业预分方向名单公示。
3)第四学期的3月:根据学生第三学期成绩和表现,进行微调整。
4)第四学期3-4月:公示最终分方向名单,上报教务处。
 
第九条  其他说明
本方案适用于食品学院2015级及以后年级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本科生,方案由学院本科生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分方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颁发之日起开始试行。
 
 
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预分方向志愿表》
 
附表1
食品学院2015级及以后年级本科生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分方向招生规模
大类专业
专业方向
招生班级数量及人数
食品科学与工程
(含食品营养)
食品科学与工程
4-6个班,
每班约30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营养)
3-5个班,
每班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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