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学校、学院的号召,宣扬诚信自强之精神,树立诚信自强之典范,食品学院勤工自强队面向食品学院各年级开展主题为“诚信之魂,伴我而行;自强之息,永不熄灭”的2016年“诚信自强之星” 评比活动。本活动将凭着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出6名食品学院“诚信自强之星”。
一、参赛者要求:
1、参加对象为食品学院全体学生;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违规记录,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品德高尚,形象良好;
3、具备“诚信自强”素材:在生活和学习上都可以诚实守信,自强不息,个人事迹真实典型,能够感动广大师生,体现中华民族的诚信、自强的民族精神,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4. 材料必须客观真实,事迹必须近两年来发生的事件。
二、 参评方式
1、报名形式:
采用个人报名。要求自强小组每组至少选出一名组员参与评选。
2、报名方式:
1)报名者须在在院网下载报名表、群众调查表以及个人事迹介绍,群众调查表需由至少3名班委填写。个人详细事迹材料在800字左右(主要介绍个人在诚信立人、自强不息方面的奋斗经历。要求个人事迹能充分体现本次活动的主题“诚信自强”,并能起模范作用)
2)报名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纸质版的报名表,群众调查表和个人事迹表,交表时间:4月22日中午12:30-13:00
地点:启林南西点屋
联系人:罗慧芬13430375619/675619
张可盈18819260384/670384
活动联系人:叶宜生18814092495/682495
三、评比方式及流程
1.评选分为初选和复选两个阶段:
初选时间:4月23日 复选时间:4月29日
2.活动从即日起开始报名,4月22日中午截止。
3.初选:4月23日由勤工自强队组成的测评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地点待定),确定12个入选名单。
4.复选: 晚4月29日7:30召开“诚信自强之星”评比大会,最终选出6名“诚信自强之星”。
四、活动奖项
1.食品学院 “诚信自强之星”荣誉证书、奖金以及奖品。
2.综合测评相应加分。
3.优先推荐参加学校的“诚信自强之星”评比。
备注:请下载附件并填写资料上交。
食品学院勤工自强队
2013年11月14日
“诚信自强之星”个人事迹介绍spxy/new/upload/2016041600040570554.doc
2016年食品学院“诚信自强之星”评比群众调查表spxy/new/upload/201604152356107055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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