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班:
为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保证国家和学校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和《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华南农办〔2008〕79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201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我校要求各学院根据《办法》的要求,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以下简称认定工作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全体辅导员任成员,负责本学院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同时,成立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评议小组(以下简称评议小组),评议小组由辅导员担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一般占所认定集体学生总数的10%左右)担任成员,负责认定评议工作。现将我院认定工作组和评议小组的成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认定工作组成员
组长:鲍金勇(副书记)
成员:罗卿心 王曾惠 戴妍 左浪 田立 李迪 陈巍
二、评议小组成员
组长:罗卿心 王曾惠 戴妍 左浪
成员:
各班班主任(45人):
范小平 徐学锋 莫美华 吴锦铸 罗树灿 蔡惠钿 郑华 孙华 钟武杰 陈巍 吴佳敏 赵力超 陈忠正 沈玉栋 林捷 田立 刘飞平 李丹莹 赵力超 吴奕渠 陈运娇 李美英 刘晓娟 李璐 肖南 鲍金勇 肖苏尧 徐小艳 陈建 王杰 孙华 李雪玲 李迪 蒋卓 司徒文贝 李雁 杜冰 林晓蓉 陈红 钟青萍 周爱梅 沈兴 叶志伟 谌国莲 岳淑丽
学生代表(主要由2016-2017学年各班班长/新生助班组成):
2013级(17人):孙江华 杨达成 蔡法及 赵裕民 陈佩虹 奚佳丽 刘烁君 陈霞 张莉 董嘉慧 肖泽祥 王筱璇 杨冉 许文琦 吴雪影 张远彬 陈金
2014级(19人):张鹏厅 梁秀映 潘嘉晖 高翠翠 陈韵声 周颖钿 黄嘉华 雷蓉 罗钰璇 庄楚婷 吴钦涛 杨浩文 黄宝仪 梁家曦 黄颖怡 刘洽标 曾洁 姚嘉炜 李炽斌
2015级(19人):李楚琳 詹惠仪 陈鸿庚 李艳玲 冼永锦 莫雪 余建英 肖楚凡 李俊健 冯钟莹 吴丽舒 彭伟康 吴佳澄 刘卓坤 王钰瑶 刘紫荆 曾锐泓 陈佳文 黎刚刚
2016级(17人):方奕纯 谭静娟 周津铭 张柯 钟瑞芳 吴兴婵 冯丽燕 胡思思 张秋娴 杨益嘉 彭妙丹 钟金螢 沈少丹 罗志鸿 王典 张鹏厅 姚雨杉
以上名单公示三天。如有异议,请于9月2日内联系李迪老师(020-85280265)。
食品学院党委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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