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要求寄送“五类车”名单公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11浏览次数:50

 

根据《关于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华南农办[2016]176号)精神及相关工作会议部署,学院对学生进行广泛宣传和教育,并引导持有违规电动车的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21—37日,共有23名同学向学院登记了需要寄送电动车,现公示如下如下:
研究生:穆静静    李佳媛      任中阳
2013级:李威成  刘志威 林昌浩 黄森烁 林邦彦
2014级:马嘉源  林晓丽  卢艺婷  李依霖
2015:谭晓雅  曹广昊  李毅锋  徐钰彬  梁冠冲  饶彬炜
邮寄费用由学生先行垫付。学校对寄送电动车的学生予以补贴邮寄费,实报实销,封顶280元。
以上名单如有错漏,请于 4 12 日中午1200前联系戴妍85280265
食品学院
2017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