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学院关于开展“七一”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食品313发布时间:2017-05-26浏览次数:640

各党支部:

两年来,我院各级党组织及广大中国共产党党员按照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的决策部署,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在学校、学院各项工作中积极发挥战斗堡垒及先锋模范作用。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学院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之际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做好表彰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和名额

(一)先进党支部。从全院教工党支部(含离退休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中进行评选。

(二)优秀中国共产党员。从全院教职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员工)和学生正式中国共产党党员中评选。拟表彰名额为全院教职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员工)正式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的3%,学生正式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的1%。临时党组织关系在我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和近2年受党纪处分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按规定不参加评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从各二级党组织正副书记、党委委员,教工党支部正副书记、支部委员,学院党群部门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学院党务秘书以及辅导员中进行评选。

中国共产党党员院领导不参加本次评选表彰。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1. 领导班子好。党支部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 中国共产党党员队伍好。党支部成员素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教职工中国共产党党员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起带头作用;学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在专业学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带动广大学生努力成才。

3. 工作机制好。各项工作规程完善,运行规范。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规定;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

4. 工作业绩好。创新党支部组织生活形式,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工作成效显著。在党支部考核评估工作中,考核结果等级为“好”。

5. 群众反映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在师生群众中有较高的影响力,得到广大中国共产党党员和师生的拥护,服务师生的举措具有良好的示范推广意义。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 学习好。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有较好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在学习上能发挥表率作用。

2. 思想好。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高尚的道德修养,自觉弘扬正气。

3. 工作好。在本职岗位上成绩优异,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职工党员能自觉强化服务意识,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学生党员带头锤炼党性,带动同学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共同进步。

4. 纪律好。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5. 作风好。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树立良好作风。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师生群众服务。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 带头学习理论知识。以《党章》为遵循,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熟悉党务工作,有较强的党建业务水平。

2. 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服务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 带头抓好党务工作。认真做好本单位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4. 带头服务发展大局。自觉引导广大中国共产党党员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在服务本单位及学校中心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先进党支部的推荐工作。各党支部按照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进行自评(或自荐),在此基础上,各党支部以自愿为原则自由申报。

(二)优秀这个表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工作。各党支部按教职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员工)正式中国共产党党员数3%、学生正式中国共产党党员数1%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推荐优秀中国共产党员名额;可推荐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其中,各党支部均需推选一名优秀中国共产党党员进行学院评选)。

要充分考虑离退休教职员工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实际情况,对老有所为、乐于奉献,在协助单位做好离退休工作、关心下一代成长等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的离退休中国共产党党员,在推荐时要适当加以考虑。

推荐表彰的优秀中国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

四、评选办法

推荐的先进党支部要参加集中述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院党委对拟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中国共产党员名单进行审议,对推荐的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进行公示。

五、表彰方式

学院党委对先进党支部、优秀中国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并择优推荐到学校参评。

六、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对象需按推荐类别填写相应表格(附件1-3),并撰写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党支部填写《2017年“七一”表彰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

请各党支部于201761日前,报送上述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到学院党委。

邮箱:fooddw@163.com

联系人:食品学院党务秘书:左浪老师,联系电话:02029808477

    食品学院党委信息中心:朱雨,联系电话:18819260405

附件下载:

1. 先进党支部推荐表

2.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3.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4. 2017年“七一”表彰推荐名单汇总表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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