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发布者:食品313发布时间:2019-12-09浏览次数:2380

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通过“申请-考核”制考试方式进行选拔,计划招收普通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共13名,具体招生人数以学校下达学院招生指标数为准。

一、招生专业和学制

招生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微生物学

学制:三年

拟招收定向生比例:不超过学院拟录取人所的20%

二、报考条件及报名

(一)报考条件:

依照《华南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二)报名时间:20191210-2020225

(三)2020年我院关于外语入学考试的要求:

 1.“第三方外语成绩满足学校招生简章中外语入学考试”要求,且其中英语四级要求≥445分;

 2.如不能满足第三方外语成绩要求,但符合以下条件要求之一的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将视为满足外语入学考试的成绩要求。

1201391日之后,作为第一作者(排名第一)或最重要通讯作者发表过所报考专业所在一级学科2篇学术论文,其中1篇为JCR分区一区SCI论文的考生。

2201391日之后,在英语国家留学时间连续一年以上的考生。

此类考生在初选时,统一按照大学英语四级445分的标准进行初选外语打分。

其它内容依照《华南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四)提交材料时间及查询:

考生于2020225日—228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或邮寄)下列报名材料(邮寄材料的考生可登录我校博士生报名系统,查询材料是否收到及是否齐全)

考生提交的材料请依照《华南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具体要求,若材料不全,学校则不予受理。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则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三、选拔程序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院长任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及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学院纪检委员、学院学科专业负责人组成。

(二)初选

  学院按一级学科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微生物学,下同)组成初选审核学科专家组(不少于7人),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外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100分为满分,实行每位专家独立评分,以一级学科专业为单位,去掉最高与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且达到60分以上,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选阶段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不超过2:1

初选成绩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三)复选(复选工作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将提前5天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

  对于获得复选资格但没有提供第三方外语考试成绩的考生,在复选前,需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英语水平加试(满分100分)。加试成绩只作为英语水平的参考值,不计入复选成绩和总成绩的计算范围,若加试成绩低于60分,则取消其复选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复选名额按初选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排序递补。

复选含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主要是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创新精神和能力、科研潜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1.笔试

按一级学科专业对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不少于三小时,笔试成绩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分。

 2.综合面试

由学院组织按一级学科专业组成面试专家组(不少于7人),对进入综合面试的考生进行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学术基本测评和学术综合测评两个部分,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具体如下:

    1)学术基本测评(100分):考生做学术报告(PPT形式),介绍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生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报告时间20分钟。

2)学术综合测评(100分):面试小组就考生申请阶段提交的材料和现场所作的报告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提问环节时间10-15分钟。

专家独立评分、面试组秘书当场统计分数,去掉最高与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综合面试成绩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分。

综合面试成绩=学术基本测评×50%+学术综合测评×50%

    (四)成绩使用

复选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初选成绩×30%+复选成绩×70%

    (五)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学院按一级学科专业初选、笔试、综合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审核后将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届时将组织拟录取考生和导师进行互选,如考生认为没有合适导师放弃录取,在签署书面确认函后按顺序递补录取通过复试的候补考生。

     四、其他

1.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华南农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2.监督机制及监督电话

考生在通过“申请—审核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过程中,如果对审核等方面有疑问,可首先向我院提出真实署名申诉,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和处理。

如果考生对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并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调查后做出最终裁决。

学院申诉电话:020-85288295

申诉邮箱:spxyky@scau.edu.cn

 

                                          食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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