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原未满三分 现有学分统计的通知

发布者:食品313发布时间:2019-12-19浏览次数:483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暂行办法》(华南农办〔2013〕2号)规定,自2013年1月开始实行此办法。按照文件规定,本科生须完成3个创新创业学分。根据创新创业学分第二版统计结果的公示情况(附件4),现收集未满3分的2016级本科生的创新创业学分。请各位详细阅览文件,并将个人创新创业学分统计情况汇总至班长处,班长汇总后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食品科技创新与创业联合会(以下简称“食科联”)处。

一、时间

20191219—12月22

二、对象

2016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第二版未满3分者

三、上交方式

各项文件材料均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电子版(个人统计表以“学号+姓名”命名;汇总表以“专业+班级”命名)。

四、统计程序

1.各班同学根据《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办法》(附件1),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准确填写个人统计表(附件3),并准备好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若为纸质版,需拍照将照片粘贴到相应处)。

2.各班班长于201912月2124:00前将班级汇总表(附件2)以及原未满3分的个人统计表(附件3)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ffstmsb@163.com);并于201912月2024:00前对第二版名单公示有异议的同学个人统计表及班级汇总表打包好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3.在201912月22日将公布2016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原未满三分现有学分最终版统计名单。

五、注意事项

1.如有异议,请将情况反映给各班班长,再由各班班长反馈给联系人。

2.2016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满三分、未满三分名单(第二版)详见附件4。

六、联系人

林晓莉13609727670

江冬怡 15902021981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办法.doc

附件2:2019年食品学院创新创业学分统计表(班级).xls

附件3:2019年食品学院创新创业学分统计表(个人).doc

附件4:2016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已满3分及未满3分名单(第二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