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我院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按照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的决策部署,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在学校、学院各项工作中积极发挥战斗堡垒及先锋模范作用。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学院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之际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做好表彰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和名额
(一)先进党支部。从全院学生党支部中进行评选。
(二)优秀共产党员。从学生正式党员中评选。拟表彰名额为全院学生正式党员总数的1%。临时党组织关系在我院的党员和近2年受党纪处分的党员按规定不参加评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从党支部正副书记、支部委员,学院党群部门党员干部中进行评选。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1. 领导班子好。党支部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 党员队伍好。党支部成员素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教职工党员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起带头作用;学生党员在专业学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带动广大学生努力成才。
3. 工作机制好。各项工作规程完善,运行规范。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规定;认真抓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
4. 工作业绩好。创新党支部组织生活形式,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工作成效显著。在党支部考核评估工作中,考核结果等级为“好”。
5. 群众反映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在师生群众中有较高的影响力,得到广大党员和师生的拥护,服务师生的举措具有良好的示范推广意义。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 学习好。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有较好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在学习上能发挥表率作用。
2. 思想好。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高尚的道德修养,自觉弘扬正气。
3. 工作好。在本职岗位上成绩优异,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职工党员能自觉强化服务意识,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学生党员带头锤炼党性,带动同学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共同进步。
4. 纪律好。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5. 作风好。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树立良好作风。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师生群众服务。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 带头学习理论知识。以《党章》为遵循,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熟悉党务工作,有较强的党建业务水平。
2. 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服务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 带头抓好党务工作。认真做好本单位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4. 带头服务发展大局。自觉引导广大党员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在服务本单位及学校中心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先进党支部的推荐工作。各党支部按照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进行自评(或自荐),在此基础上,各党支部以自愿为原则自由申报。
(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工作。各党支部按学生正式党员数1%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可推荐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其中,各党支部均需推选一名优秀党员进行学院评选)。
推荐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
四、评选办法
推荐的先进党支部要参加集中述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院党委对拟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名单进行审议,对推荐的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进行公示。
五、表彰方式
学院党委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六、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对象需按推荐类别填写相应表格(附件1-3),并撰写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党支部填写《2020年“七一”表彰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
请各党支部于2020年6月15日前,报送上述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到学院党委。
邮箱:spqinglianshe@163.com
联系人:食品学院党委信息中心青廉社:方炜聪,联系电话:19927535928
附件下载: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委员会
2020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