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学生班:
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1月3日为全校期末统一考试时间,请各位老师和学生及时登录教务系统查询考试安排,如有问题,可向所在学院教务员反映相关情况。系统网址为: https://jwc.scau.edu.cn/,查询监考安排的路径为【教师门户】→【考试信息】→【监考安排查询】,学生查询考试安排的路径为【学生门户】→【考试信息】→【考试安排】。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集中统一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期末统一考试,严抓考风考纪建设。考试期间,学校领导将通过亲临现考场或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巡视检查。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考前要召开全体教师考前准备工作、监考教师行为规范培训工作会议和全体学生的考风考纪工作会议,避免教师出现教学差错、事故,杜绝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考试期间,学院党政领导需到本学院考场巡视。
3、切实做好考试的各项检查工作,由校、有关部处及相关学院派出的领导担任考场的总监考,并组成巡视组,具体检查处理当天考场发生的异常情况,并对每个考场进行评估,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
4、学校将全面启动各教学楼高清监控设备,专人实时监控考场动态。
5、教务处考务科负责组织每天考场登记表的汇总并编印《考场快讯》,通报当天考试情况,相关数据列入当年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指标体系。
6、各学院在考前组织好各门课程的监考工作。考前各学院教务员账号登录新教务系统打印“考试座次表”。
7、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员职责:
(1)学院认真遴选监考员,教师不得无故不服从学院(部)安排的监考任务。
(2)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晚上19:30-21:30。监考教师必须于考试前20分钟到达总监考办公室凭证(身份证或工作证、校园卡)签到,不得迟到。签到地点分别为:第三教学大楼在一楼智慧教室管理中心(物业管理室旁)签到,第四教学大楼在301室、第五教学大楼在B栋物业管理办公室签到。
(3)监考教师到指定监考课室后,根据课室的具体情况,按单人单座、隔位的原则,依“考试座次表”安排学生就座。
(4)监考教师应按照《华南农业大学考场工作细则》(华南农办〔2013〕17号)严格执行监考守则,不得随意更换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要密切注意考场动态,严格执行考场规则和监考守则,不得在监考过程中与他人闲聊或随意离开考场,不得阅读书报和做其它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
(5)考试期间,监考教师若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应按《华南农业大学考试违规处理操作程序》进行处理,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学生考试违规情况登记表》和《华南农业大学学生考试违规情况登记告知书》,并于考试结束后交总监考办公室;若有考生缺考或迟到,监考教师应详细记录考生的姓名、学号、班级及迟到时间等信息。
(6)监考教师于考试结束时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和“考场情况记录表”,其中“考场情况登记表”交总监考办公室, “考场情况记录表”连同“考试座次表”及试卷交任课教师。
(7)监考教师若出现违纪违规现象,将按《华南农业大学教学差错和事故的认定与处理暂行规定》(华南农办〔2002〕42号)进行处理。
8、任课教师认真做好考前、考中、考后的工作。
(1)任课教师对各自授课课程的考试工作负责,按照《华南农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规定》(华南农办〔2014〕89号)和《华南农业大学本科考试命题与试卷管理规定》(华南农办[2014]90号)要求,认真做好考前、考中、考后各考试环节的组织工作。“考试座次表”到各学院教务员处领取。
(2)考前做好出题工作,严格审查试卷,保障试卷质量,杜绝出现试卷错误,做好试卷保密工作。
(3)考试过程中,负责处理试卷错误,保障学生的顺利考试。
(4)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完成阅卷并录入成绩。
9、考生要求:
(1)学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杜绝违纪作弊的现象发生。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华南农办〔2017〕150号)认定并处理。
(2)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校园卡才能参加考试,延长学习年限学生须携带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如未携带或证件遗失需班主任签字确认、学院出具证明后方能参加考试。
(3)除携带必要的考试用具外,不得携带具有编辑功能的电子计算器、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复习资料、草稿纸等进入考场,如违反规定,按考试作弊处理,取消其考试资格,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4)擅自不参加考试者,成绩记零分。
10、巡视员要加强各考场的巡视检查工作。
11、有关单位做好考试期间后勤保障工作。
12、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教师可登陆新教务管理系统查询监考安排,学生可到新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考试安排。
教务处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