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研究生导师,各有关研究生: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华南农办〔2017〕99号)和《华南农业大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华南农办〔2011〕63号)中关于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的有关规定,研究生院于2019年10月29日对2020年6月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了第一次学籍预警。根据工作安排,现进行第二次学籍预警,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警对象
尚未毕业的2013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15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的2015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的2016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4级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及2012级在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见附件)。
根据有关规定,上述研究生必须在2020年上半年完成学位论文或毕业论文答辩(详见研究生院网页《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s://yjsy.scau.edu.cn/2020/0108/c278a218236/page.htm)。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指定专人认真核查学籍预警的研究生名单,并再次逐一对相关研究生进行告知和预警,敦促研究生按照要求做好毕业/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工作,如发现名单有错漏,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
(二)及时通知上述研究生的导师,请导师确认知晓附件1中本人所指导的研究生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并在学籍预警确认函(附件2)上签名确认,将纸质或扫描版电子文档交给学院经办人,由学院经办人收齐纸质文档于4月10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公大楼320室)。
(三)2019年6月后已申请展期一年的研究生,请学院一并再次通知提醒。
(四)如遇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造成无法进行毕业论文或学位论文答辩、想申请延期的研究生,必须于4月10日前提出申请,将延期申请书扫描电子版(含签名)发给导师,导师签署意见后将纸质或扫描版电子文档交给学院,学院收齐纸质文档并审核盖章,报研究生院审批。请导师和学院严格把关。
三、特别提示
凡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仍未达到毕业条件的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以下述方式之一结束学业,请各有关学院(部)将上述提示转告相关导师和研究生。
1.结业: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并通过论文答辩,准予毕业,若最终未通过毕业答辩者可申请结业,发放结业证书。
2.肄业:未达到课程学分及培养环节要求的退学研究生,可以申请肄业,并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3.本人主动申请退学: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可由本人经学校“紫荆e站办事服务大厅”提出退学申请,导师和学院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4.退学处理:规定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又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按《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作退学处理。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0年3月23日
联系人:姜老师 陈老师
电话:8528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