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博士生、青年科研人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资金及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我省人才培养国际化步伐,努力培养和集聚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广东省教育厅2019年继续开展“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具体组织实施由学校开展。现将我校2019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一)在读的优秀博士研究生
1.在读博士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潜力;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工作主动性,或前期有明显的科研成果。
2.原则上申请人的导师已与外方导师建立科研合作关系,出国研修方向原则上应与本人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方向一致。
3.申请者的博士学位论文为非涉密论文。
4.外语水平需符合《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附件1)中的有关规定。
(二)部分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含博士后)
1.青年科研人才必须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突出的学术成果,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在编在岗;
3.曾经出国留学的回国人员,须满足学校规定的回校工作时间后方可申请;
4.出国研修方向原则上应与本人或导师(团队)的在研课题或者研究方向一致。
5.外语水平需符合《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附件2)有关规定。
二、资助类型
(一)短期培训和学术交流:时间一般为3至6个月;
(二)访学进修和博士生联合培养:时间一般为6至12个月。
三、资助人数和资助金额
资助金额参照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出国项目资助标准,并结合校内申报情况统筹确定。
四、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在读博士研究生须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申请表(在读博士生)》(附件3);
2.发表的论文等科研成果;
3.在读中文成绩单;
4.国(境)外大学或合作机构正式邀请函;
5.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
6.外语水平证明(若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二)青年科研人才须向人事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出国留学申请表(青年科研人员)》(附件4);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4.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5.职称证书(无职称可不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在研项目(课题)证明、科研成果清单;
7.外方合作者简历;
8.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博士后)。
五、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一)申请者于2019年9月25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相关部门,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申请。
(二)学校拟于9月底前组织评审并公示结果。
(三)立项资助者须于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签证办理,于2020年1月31日前出行,未能按时办理完成签证及成行者,取消本次资助计划。
(四)联系方式
1.在读的优秀博士研究生申报事宜: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章艳丽老师,电话:85280067,邮箱:PYK@scau.edu.cn,办公地点:行政大楼320室。
2.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才申报事宜:联系人:人事处职称师资科曹汉林老师,电话:85288019,邮箱:caohanlin@scau.edu.cn,办公地点:行政大楼914室。
附件:1.《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选派办法》
2.《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3.《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
申请表(在读博士 生)》
4.《出国留学申请表(青年科研人员)》
研究生院 人事处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