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 本科生《劳动教育I》课程安排实施细则

发布者:食品313发布时间:2020-12-03浏览次数:19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充实劳动教育内容,实施劳动教育课程,强化课程考核,促进劳动教育及其活动落到实处。现结合我院学生实际情况,特制定“劳动教育”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对象为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2020年入学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 《劳动教育I》课程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会同食品学院党委共同管理,学院辅导员具体组织和考核。


第四条 课程学时与学分设置在培养方案和教务系统设置如下:《劳动教育Ⅰ》课程1学分,总学时为16学时,总分100分,在第三学期录入课程成绩。



第三章 教学内容与实践安排

第五条 《劳动教育Ⅰ》主要包括日常生活劳动教育和服务性劳动教育,具体 包括宿舍卫生清洁、义务劳动、暑期“三下乡”、寒假“躬行杯”、校内外志愿 服务等服务性劳动。其中宿舍卫生清洁占7学时、义务劳动占3学时,服务性劳动占6学时。


第六条 日常生活劳动教育包括宿舍卫生清洁和义务劳动,其中宿舍卫生清洁与学院宿舍卫生评比挂钩,义务劳动包括对食品学院院楼、第三教学楼周边及学校所分配的公共区域进行卫生清洁。


第七条 志愿服务活动按要求分成校内和校外志愿服务活动两种。其中校内 志愿服务活动:指学校、学院及下属各级学生组织主办开展的,能提供志愿服务证明的活动,包括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寒假“科技下乡”、“躬行杯”等。校外志愿活动:指校外各组织、机构主办的,服务地点在校外的并能提供志愿服务证明的活动。


第四章 评分细则

第八条 以班级团支部为统计单位,据《华南农业大学开展学生义务劳动实施方案》要求,截止至第三学期考试周前,2020 级本科生(寒、暑假除外)每人至少参与3次以团支部为单位组织的义务劳动并根据学院组织规定进行登记。参与 3 次及以上共记3个学时,团支部各成员记30分课程分。每缺少一次义务劳动扣除10分课程分。义务劳动部分最高得分为30分课程分,各班级得分情况由食品学院义务劳动的组织部门统计。


第九条 以宿舍为统计单位,2020级本科生应配合完成学院、学校宿舍检查工作,认真进行宿舍卫生清扫,则宿舍成员每人计7个学时,每人计25分课程分。每被评为一次周评优秀宿舍,则宿舍成员在宿舍清扫洁部分可获得5分课程分加分;每被评为一次周评不合格宿舍,则该宿舍成员在宿舍清扫部分扣除5分课程分。宿舍卫生清扫部分最高得分为45分课程分,各宿舍得分情况由其所属2020级本科生班委会统计。


第十一条 以个人为统计单位,2020级本科生截止第三学期考试周前,参与校内志愿服务活动(包括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寒假“科技下乡”、“躬行杯”等),每次可凭有效证明获得10分课程分加分;参与校外志愿活动,凭i志愿截图等其他有效证明,每1小时志愿时可得1分课程分加分。在寒暑假通过易展翅平台取得实习工作,凭有效证明可得20分课程分加分。完成两次志愿服务活动,凭有效证明,计6个学时,该部分分数不设上限,但所有三部分总分之和不得超过100分。各人得分情况由其所属2020级本科生年级辅导员统计。


  1.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成绩为不及格:课时累计达不到 9 个学时;课程成绩60分以下则视为不合格;劳动态度不端正,不服从劳动安排;学院认定的其他不及格情况等。


课程具体得分与扣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考核板块

学时

基础得分

奖励得分上限

得分情况登记

义务劳动

3

30

0

团支部为单位

宿舍清扫

7

25

20

宿舍为单位

志愿服务

6

0

不设上限

个人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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