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食品313发布时间:2021-04-13浏览次数:1231

2017级毕业生班: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以下简称《办法》),《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2021年版)》,现将我院2021届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及评优对象

我院2021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020-2021学年休学学生、留学生不参评。

二、测评方式

本次综合测评采用“综合测评系统”进行线上测评。系统网址https://xgxt.scau.edu.cn/zhcp(账号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请用谷歌、火狐、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三、测评时间

202091-2021412

四、工作安排

(一)测评安排:

413日(副书记):确认综合测评模板,设置各个环节时间节点,发布任务;辅导员将毕业班学生平均绩点、体测成绩导入系统;

413-14日(班主任):设置班级互评;导入德育、美育、劳育基础分;

415-17日(学生):学生自评、互评;

418日(学生):提交自评、互评成绩;

419-21日(班主任):班级评议(班级组织审核);

422-425日(年级辅导员):各年级审核学生测评情况,最终得出各同学综测总分,并提交副书记审批;

426-28日(副书记):审批、公示结果、无异议提交至学校;

429日(学校):公示测评结果。

(二)评优安排:

51-2日(学生):学生预申报奖学金,申请学生若属于《办法》中的第十六条,则不得申请;

53-6日(年级辅导员):年级辅导员审核奖学金申报名单,确定最终拟获奖名单;

57-9日:学校公示综合测评评优获奖名单。

五、相关说明

1.智育基础分由学院从教务系统导出的不含重修课程及第二学位成绩的平均绩点,将发给同学们核对之后再导入,请同学们认真核对,确保学号格式准确。

2.德育、美育、劳育基础分由班级综合测评评议小组按要求给全班同学打分并取平均分,请确保学号格式准确。

3.申请一等奖学金者需上报2000字个人先进事迹及1张电子版个人近期生活照。此步骤可在学生申请综合测评奖项时在评优系统上填报。

4.申请先进班级体需提交2000字以上先进事迹材料及6-8张电子版班级活动照。此步骤可在学生申请综合测评奖项时在评优系统上填报。

    5.关于综测条例补充条款德育加分条:

参加其他部门(学院、各年级、外校等)组织的活动获奖者按照如下标准加分:

协会或兴趣小组式的社团举办的活动,学院不予加分。

个人获奖:

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面向全国

2

1.6

1.2

0.8

面向全省

1.6

1.2

0.8

0.4

面向全市、全校

1.2

0.8

0.4

0.2

面向全院

0.8

0.4

0.2

0.1








集体获奖减半

获奖等级按名次设定,则第12名以一等奖计;第35名按二等奖计;第68名按三等奖计。其他设定由各学院参照此规定。参加同一活动不同级别的活动获奖者,以最高分计,不重复计分。体育活动不在此加分。

6.根据学校规定,体测免测同学,体育基础分计0分,但可参与综合测评评奖评优。

相关未尽事宜,请由级委汇总,联系年级辅导员及学院奖助贷负责老师。

联系人:罗老师、余老师

联系方式:1358048480313760815796

《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doc

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2021年版).pdf

   2020-2021学年食品学院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加分扣分名单.docx

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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