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和第三十届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者:食品313发布时间:2023-04-25浏览次数:799

各本科生团支部:

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拟于2023527日召开,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章程》和《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现将报送学代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规模

食品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1508人。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正式代表30人,列席代表若干。正式代表占全日制在校学生比例为1.99%。

二、代表基本条件

1.我院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本科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群众基础良好,积极主动服务身边同学,在同学中评价良好,威信较高。

3.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4.道德品行优秀,树立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5.表率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良,专业技能突出,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同学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三、代表推荐程序和要求

1.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生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产生,并报学院团委审核,学院党委案;

2.代表覆盖各年级和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性代表一般不少于25%,应有少数民族代表,各年级专业代表人数详见《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附件1);

3.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将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将予以撤换;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四、推荐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1.第三十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将从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

2.各年级从代表中推荐2人作为第三十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其中1人需为非校、院学生会工作人员。

五、材料报送

430日(周)晚22:00前,各年级团总支提交《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册》(附件2),以20XX+院学代会代表名册”命名发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黄佶豫譞 13409729981

     林 桐  18026018822

     林森杰  17833944229

工作邮箱:scausptuanxue@163.com

联系地址:食品学院实务化基地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第三十届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册.xls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委员会

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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