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审核,现对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审核的结果进行公示,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实名向学院反映具体问题。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2021年5月20日
在公示期限内,若对申请人材料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的形式向食品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资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不予受理。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和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85288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