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学院全体学生党员:
为进一步强化社区党建引领,推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深化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激发学生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按照“党旗飘扬社区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决定开展2023年华南农业大学“社区党员之星”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面向在社区住宿的全体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共评选“社区党员之星”标兵奖10人,提名奖若干。
二、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2.模范作用突出。在学生社区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组织、参与社区学生党建工作,在推动社区楼栋临时党支部和临时党小组作用发挥上作出自己的努力;主动参与社区建设,为社区工作建言献策,做好学校与同学之间的沟通桥梁,在维护与整治社区环境卫生、疫情防控期间守护社区安全、社区发生应急突发事件时维护秩序、调解宿舍矛盾纠纷等工作中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3.服务意识良好。在社区中乐于奉献,热心服务,积极关心同学、帮助同学,积极参加社区志愿服务,能影响和带动宿舍、楼栋同学共同进步,营造文明社区氛围。
4.综合素质优秀。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学习成绩与科研实践优秀,考试无不及格科目;本科生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列,研究生在学术科研方面表现优秀。
5.纪律作风优良。作风优良、品行端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未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注意:所有社区党员之星申报人需填写附件《食品学院社区党员之星申报表》进行申报,其中党支部意见与学院党委意见暂时不需要填写。
请各支部在6月5日12:00前将符合申报条件党员的电子版申报表交到spqinglianshe@163.com(注:个人申报表以《XXX食品学院社区党员之星申报表》交予党支部汇总,汇总后各党支部压缩包以《XXX党支部食品学院社区党员之星申报表》上传至邮箱)。
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党委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