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24年模范引领“食品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食品学院313发布时间:2024-03-06浏览次数:1002

各位同学:

为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和引领我校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本领担当,树立“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优秀学子典范,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比学赶超”的积极氛围。同时,结合115周年校庆“明日华农”主题系列活动,为营造校庆氛围,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十届华南农业大学“华农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开展学院2024年模范引领“食品之星”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研究生导师及班主任代表、辅导员、学生干部代表为成员的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评选工作组织实施。

二、奖项设置

设立“食品之星”、“食品之星提名奖”两项奖项。其中,“食品之星”本科生、研究生各1名, “食品之星提名奖”若干名,发放荣誉证书。

三、评选对象

1.本科生:我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研究生: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为2021级至2023级,博士研究生为2020级至2023级。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除基本条件外,本科生和研究生应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二)本科生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综合能力突出,在思想引领、创新创业、文体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学生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起到积极的示范带头作用;

2.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评奖评优基本要求。

(三)研究生条件

综合素质优异、科研成果突出,在思想引领、学术科研、科技推广、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起到积极的示范带头作用

五、评选方式及流程

1.学院评选及推荐。学院开展院级“食品之星”评选,在评选基础上推荐1名本科生、1名研究生候选人选参加学校“华农之星”评选。

材料报送:

本科生:请于312日中午12点前将附件12电子版及个人近期生活照(1张)以“年级+姓名+食品之星申报材料”命名打包发至foodjdb@163.com

研究生:请于312日中午12点前将附件12电子版及个人近期生活照(1张)以“年级+姓名+食品之星申报材料”命名打包发至spxy2021spxyyjsh@163.com

2.现场答辩。学院组织开展评审答辩会,进行评选。现场答辩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年级要充分认识到食品之星评选在三全育人工作中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年级一是要广泛宣传食品之星,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营造学习先进、争做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二是要结合115周年校庆和30周年院庆工作,在食品之星评选基础上做好“明日华农”“明日食品”展示,营造良好校庆、院庆氛围。

3.构建机制,培育典型。各年级通过食品之星评选进行有效引导,形成挖掘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培育模式,充分发挥模范引领作用。

联系人:

本科生:余老师13760815796   吴同学 15918901314

研究生:黄老师020-85280265   陈同学18902224850

 附件1:“华农之星”学生申请表.docx

 附件2:个人事迹材料.docx

                    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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