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学院关于报送华南农业大学第三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和第三十七届校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者:食品学院313发布时间:2024-05-07浏览次数:530

各本科生团支部:

华南农业大学第三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拟于6月中旬召开,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现将报送学代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规模

华南农业大学第三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正式代表386,列席代表若干。以各学院为单位,代表共分为22个代表团,学院代表名额按照学院学生人数1%比例产生,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二、代表基本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中国籍(含港澳台)本科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三、代表产生和要求

1.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经学院党委同意后报校学生会;

2.代表应覆盖各年级和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性代表一般不少于25%,有少数民族的学院应有少数民族代表,食品学院代表人数详见《华南农业大学第三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附件1);

3.第三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学院学生会应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学院学生会应撤换;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四、推荐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1.第三十七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各学院从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

2.各学院从代表中推荐2人作为第三十七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其中1人为非校、院学生会工作人员。

五、材料报送

511日(周六)中午1200前,各年级提交《华南农业大学第三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册》(附件2)和《华南农业大学第三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3)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当天1300-1400于思政工作站交给工作人员,电子版材料(可编辑的word版)以“20XX+校学代会代表”命名发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林森杰(17833944229

    孙涵钰(13514454353

工作邮箱:scausptuanxue@163.com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委员会

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学生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第三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第三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册.xls

附件3:华南农业大学第三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