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班: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中共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23〕40号)相关文件精神,经学生自主提交申请材料,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初审并在班级公示,年级审议后,形成我院各年级拟申请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9月28-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18712546712
地址:启林南36栋食品学院实务化基地
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