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23〕40号,附件1)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工作安排,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学校认定工作组复核,现将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认定的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件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常昊老师
电话:18712546712
地址:食品学院启林南社区办公室
食品学院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xlsx
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