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各位党员: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奋发进取、创先争优,在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学院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学院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学院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和名额
(一)先进党支部。从全院教工党支部(含离退休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中进行评选。拟表彰先进党支部6个,其中,教工党支部2个,本科生党支部2个,研究生党支部2个。
(二)优秀共产党员。从学院教工(含离退休教工)和学生正式党员中评选。拟表彰名20名教工正式党员,50名学生正式党员。临时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党员和近2年受党纪处分的党员按规定不参加评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从党委委员、教工党支部委员、组织员及辅导员中进行评选。拟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
(四)优秀党支部书记。从现任党支部书记中进行评选。拟表彰优秀党支部书记8名,其中,教工党支部书记2名,本科生党支部书记2名,研究生党支部书记4名。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严格做到“七个有力”;党建和业务工作有效融合,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近2年,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师德师风等问题。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师生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师生广泛认可。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优秀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条件
截至2025年6月30日,任现职1年以上且符合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所带领的支部符合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先进党支部的推荐工作。各党支部按照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进行自评(或自荐),在此基础上,学院根据党支部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推荐。学院党委推荐1个先进教工党支部、1个先进本科生党支部和1个先进研究生党支部到学校参评。
(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工作。在院级评选基础上,学院党委推荐3名教工党员,4名学生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到学校参评。
(三)优秀党支部书记的推荐工作。在院级评选基础上,学院党委推荐1名优秀教工党支部书记、1名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到学校参评。
各党支部要注意挖掘、发现和推荐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个人,要充分考虑离退休教职员工党员的实际情况,对老有所为、乐于奉献,在协助单位做好离退休工作、关心下一代成长等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的离退休党员,在推荐时要适当加以考虑。
推荐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人选不交叉。
四、评选办法
推荐校级参评的先进党支部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述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校党委对拟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名单进行审议,对推荐的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征求纪检监察室意见后进行公示。
五、表彰方式
学院党委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书记进行表彰。
六、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对象需按推荐类别填写相应表格(附件1-4),并撰写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党支部填写《2025年“七一”表彰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
请党支部于2025年4月21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行政楼31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pqinglianshe@163.com。
联系人:食品学院党委信息中心陈舒婷,电话:15875398219
宋政老师、余聪老师。
咨询群:
附件:
1. 先进党支部推荐表
2.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3.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4. 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表
5. 2025年“七一”表彰推荐名单汇总表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