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的公示

发布者:食品学院313发布时间:2025-04-28浏览次数:130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要求学院制定了食品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于2025年4月21日—4月23日广泛征集各年级学生意见。

经吸收采纳相关意见建议,现将《实施细则》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4月28日至4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80506

地址:启林南36栋食品学院社区办公室

 

食品学院

2025年4月28日


食品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