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届毕业生:
为扎实推进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表彰和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学子积极进取、奋发有为,根据《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华农党发〔2025〕18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和《食品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见附件2,以下简称《细则》),现将我院2025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毕业研究生,以及2024年下半年毕业且符合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学生。以上两类群体均不含留学生。
二、奖项设置及评选条件
共设优秀毕业生及特色荣誉项目2类奖项,各类奖项评选条件如下:
(一)优秀毕业生
评选条件详见《办法》及《细则》有关要求。我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比例不超过当年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8%,优秀毕业研究生比例不超过当年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12%,均取整推荐(比如,推荐人数的值为50.1或50.5,均按51人计算),坚持优中选优。
(二)特色荣誉项目
特色荣誉项目获得者均从本次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1.百优毕业生
评选对象为表现优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其中本科生2人、硕士研究生1人、应届博士研究生1人。
2.矢志建功基层榜样
评选对象为参与“三支一扶”“西部(山区)计划”“特岗计划”“艰苦边远地区专招生”项目或学校“研究生支教团”的优秀毕业生。评选不限名额。
3.矢志从戎报国榜样
评选对象为已应征入伍的优秀毕业生。评选不限名额。
4.创新创业先锋
评选对象为以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或负责人)身份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3大赛国家级奖项(金奖/特等奖需排名前五,银奖/一等奖需排名前三,铜奖/二等奖需排名第一,排名包含主持人或负责人)的优秀毕业生。评选不限名额。
5.学术科研先锋
评选对象为具有突出科研潜力、并取得较好学术成果的优秀毕业生,推荐1人(本科生或研究生)参评。
6.文体竞技先锋
评选对象为以个人或团队成员,获得《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竞赛奖励办法》(华南农办〔2022〕38 号)中规定的文化艺术竞赛活动、体育竞赛相应奖项的优秀毕业生。评选不限名额。
7.服务奉献先锋
评选对象为在服务乡村振兴、投身“百千万工程”、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学生工作等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毕业生,推荐1人(本科生或研究生)参评。
为扩大获奖覆盖面,“学术科研先锋”“服务奉献先锋”不能同时获得;已获评“百优毕业生”的学生不能获评另外6个特色荣誉项目。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5月9日-5月13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按通知要求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初评(5月14日-5月23日)
我院奖助学工作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评,确定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三)学校评审(5月24日-6月初)
学校复核材料,经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将拟获奖名单在全校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发文表彰。
每年分上下半年评选“矢志建功基层榜样”“矢志从戎报国榜样”,相关优秀毕业生应根据赴基层就业、应征入伍的时间提出相应申请,学院、学校核实及评审。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学院或学校公示期内,向相应评审小组提出意见,相关小组应在接到意见后 3 个工作日内答复。
四、材料提交
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于5月13日晚6点前下载填写《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审批表》(见附件3)、《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申请文件及相关支撑材料请按如下要求提交,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1、本科生: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包形式(命名为“学号+姓名+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 qinghan076@163.com;纸质版材料交至食品学院启林南社区办公室常昊老师处。
2、研究生(硕士和博士):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包形式(命名为“学号+姓名+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 384580813@qq.com;纸质版材料交至食品学院313办公室黄怀宇老师处。
五、有关要求
1.本次评选工作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毕业生毕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评选标准,强化过程监督,真正把毕业生中的优秀典型选树出来,做好先进事迹宣传推广,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已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存在提供虚假的评选信息、有违法违纪或学术不端行为等情况,将取消相应称号并依规处理。
联系人:常老师;联系电话:85280506
附件:
1.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华农党发〔2025〕18号).doc
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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