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学院关于调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的公告

发布者:食品学院313发布时间:2025-07-11浏览次数:21

为保障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办学成本等实际情况,食品学院拟调整非全日制硕士生学费标准,由20,000/·学年调整为26,000/·学年,调整后的学费标准自2026级硕士生开始执行。现根据粤价(2007186号和粤价〔2013294号等文件精神,对学费标准调整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711--2025718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需署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向食品学院反映。

联系人: 罗老师

电话:020-85288295  

邮箱:987026226@qq.com

地址:食品学院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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