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5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食品学院313发布时间:2025-09-06浏览次数:18

2025级本科生班:

  根据我校秋季资助工作安排,现将我院开展2025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院2025年广东省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

  二、资助标准

  资助新生缴纳第一年学费,资助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应缴纳学费金额进行资助。

  三、申请条件

  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缴纳第一学年学费的广东省户籍2025级本科新生,特别是属于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低收入家庭子女、原建档立卡户子女等情况的新生可以申请此项资助。

  同时符合“南粤扶残助学工程”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条件的学生,可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接受其中一项政策资助,不同时重复接受其他政策资助。

  四、申请程序

  1.926日前:学生申请。申请学生需同时申请“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户籍为广东省的(不含户口迁移到我校的)符合条件的学生。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示例见附件2),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2.927-1016日:学院评审与公示。各学院组织对本学院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学院所有申请学生信息填报《华南农业大学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资助情况表》(见附件3),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1017-1025日:学校审核与公示。学校对各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的拟受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有关材料报省教育厅。

  五、报送材料

  请各班于926日晚8前,将附件1纸质版、身份证复印件按从上到下每人一份别好,按照附件3的顺序整理报送学院奖助学管理中心;同时将附件13的电子版按“25XX班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专项资助材料”格式打包,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邮箱foodjdb@163.com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18712546712

  地址:启林南36栋食品学院实务化基地


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

202596

附件1.广东省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doc

附件2.广东省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填写示例).doc

附件3.华南农业大学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资助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