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学院关于选聘2025年兼职辅导员和辅导员助理的通知

发布者:食品学院313发布时间:2025-09-10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助力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将学院2025年兼职辅导员和辅导员助理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人数和聘用时间

1.选聘人数。拟选聘6名,其中,兼职辅导员(研究生)2人(硕士1人、博士1人),辅导员助理(本科生)4人。

2.聘用时间为一学年,聘用期限为2025年10月至2026年7月。

二、选聘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思想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秀。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操守,热爱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乐于奉献。

3.组织纪律观念强,严于律己,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4.具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身心健康。同等条件下,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优先。

5.研究生应征求导师意见。

(二)选聘范围

兼职辅导员从研究生党员中选聘;辅导员助理从本科生党员中选聘。

三、选聘程序

1.报名动员。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报名的学生,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兼职辅导员(辅导员助理)选聘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并提供有关支撑材料,将《登记表》和有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以上均一式一份)于9月17日(周三)前报送至学院313。学生可选择报名本学院或其他单位。

2.组织面试。根据选聘条件和要求,组织面试,并将拟录用学生的材料报送至学工部(研工部)。

3.复核公示。学工部(研工部)对各单位拟聘用学生进行复核,并将最终名单在校园网公示。

4.统一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统一颁发聘书。

5.上岗培训。学院会安排上岗培训。

6.聘期考核。聘期结束,将组织工作考核。

四、聘用补贴

根据有关规定,兼职辅导员补贴1000元/月,辅导员助理补贴948元/月。

五、有关要求

        把兼职辅导员(辅导员助理)选聘培育工作纳入辅导员选苗育苗机制,按照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标准选拔培育一批有志于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学生骨干作为兼职辅导员(辅导员助理),加强对纳入选苗育苗机制的优秀学生的培养和指导。

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85280265。


附件2:2025年兼职辅导员(辅导员助理)选聘登记表.docx


食品学院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