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我校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5年研究生(老生:2023级、2024级)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遵照《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研究生(老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细则(2023年修订版)》执行。
二、时间安排
1.9月29日前,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评选名额完成初评,评审材料将公示3个工作日。
2.10月10日前,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完成评审,评审结果将公示5个工作日。
三、评选组织与要求
1.2023级、2024级研究生的评选工作由各学院按照学校分配名额进行初评,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3.学院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对2023级、2024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进行计算、分配,为保证相对公平,其中,我院博士研究生(2023级、2024级)国奖3人,2023级硕士研究生国奖7人,2024级硕士研究生国奖8人。
四、投诉及违纪处理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将及时向学生公布,有异议的学生,在学院公示阶段,可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在学校公示阶段,可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反映。
2.研究生在申报国家奖学金过程中,若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该生参评年度国家奖学金及其他奖学金的申请资格,已发放奖金的,全部追回,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五、联系人
曹老师、余老师,联系电话:020-85280265
附件1-食品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登记表(老生).xlsx
附件3-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研究生(老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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