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要求,统筹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校、学院同健合集团开展访企拓岗活动并签约成立“三全育人”基金。该基金的一部分将用于表彰奖励我院2024级表现突出的本科生班级和本科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做好“三全育人”工作,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学院的有关工作安排,在本学期启动第一轮“健合集团”系列奖学金评选工作,评选表彰一批2024级优秀本科生班级和本科生并颁发奖学金。
现就有关评选表彰食品学院2024级本科生“健合集团”系列奖学金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2024级在籍本科生班级和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
(一)集体奖项
“健合”卓越班级。评选1个班级,表彰班级班风积极向上,班级综合素质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班级。获评的班级将授予“‘健合’卓越班级”称号,并奖励人民币600元,作为该班级的班集体建设费用。同时,对该班级在参评学年度的综合测评中获学校奖学金的同学颁发“健合”优秀学生奖学金。
“健合”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三个等次,具体为:
1. “健合”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奖励人民币2500元。表彰“健合”卓越班级中获得学校一等奖学金的同学。
2. “健合”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奖励人民币1600元。表彰“健合”卓越班级中获得学校二等奖学金的同学。
3. “健合”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 奖励人民币850元。表彰“健合”卓越班级中获得学校三等奖学金的同学。
获评“健合”卓越班级的班级,其班主任还将获得健合集团奖励的人民币2000元。
(二)个人奖项
评选6类“健合”优秀个人单项奖,各奖项设置如下:
1.文艺体育奖。评选1人次,奖励人民币600元。表彰文化艺术和体育运动方面特长突出,表现优越,有突出成绩的优秀个人。
2.热心公益奖。 评选1人次,奖励人民币600元。表彰热心公益,积极参加社会服务的优秀个人。
3.自强不息奖。评选3人次,奖励人民币600元。表彰有“不怕苦、不服输”的劲头,富有挑战精神,有责任担当,自强不息的优秀个人。
4.学生工作奖。评选4人次,奖励人民币1200元。表彰学生工作能力突出,热爱、坚持学生工作并表现出色的优秀个人。
5.科技创新奖。 表彰在正式刊物上发表了专业学术论文,获得了有效申请专利受理,参加学科或专业技能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等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的优秀个人。根据个人科技创新成果的水平,科技创新奖的评选分为三个等次,共6人次。
(1)一等奖,评选1人次,奖励人民币2500元。
(2)二等奖,评选2人次,奖励人民币1600元。
(3)三等奖,评选3人次,奖励人民币8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集体奖项基本条件
1.班级全体同学政治立场正确、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班委和团支委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带领全班同学围绕学校、学院部署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3.班级学生品行端正,素质良好,遵纪守法,没有学生有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没有学生受到校级以上纪律处分。
4.班级学生热爱学校、学院、班级,同学之间团结友爱。
5.学习气氛浓厚。参评学年度班级整体及格率达90%及以上,班级学年平均绩点达3.20及以上。
6.体育锻炼积极。班级参评学年度阳光体育无不达标情况,班级参评学年度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含 免测)率达95%及以上。
7.热爱热心劳动。班级热心公益,踊跃参加社会劳动实践,全班同学《劳动教育I》、《劳动教育Ⅱ》课程均按要求通过,无不合格者。
所有申报集体奖项的班级必须具备上述所有基本条件。
(二)个人奖项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学院的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3.学习认真,成绩优秀,补考后无不合格成绩,无重修记录,参评学年度平均绩点3.20及以上。
4.身心健康,参评学年度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合格(60 分)及以上。
5.热心文体活动,原则上要求在校级及以上的重大文艺活动或体育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6.热爱、坚持学生工作,入学至今一直有担任学校、学院主要学生组织或学生党支部、班级(团支部)的学生骨干。
所有申报个人奖项的个人均须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第1-4点。申报自强不息奖的个人,还必须通过国家困难认定;申报文艺体育奖的个人,还须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第5点;申报学生工作奖的个人还须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第6点。
四、评定方式
(一)“健合”卓越班级
“健合”卓越班级的评定采取指标量化的方式,由班级综合 测评(45分)、德育建设(15分)、智育建设(10分)、体育建 设(10分)、美育建设(5分)、劳育建设(5分)和党团建设(10 分)七个部分组成,合计100分。各部分成绩之和即为评定成绩, 符合条件的参评班级按最终成绩高低排序,排位第一的班级获评 “健合”卓越班级。
1.班级综合测评评定。本项目主要考察各班级学生个人的 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和综合发展水平。
以参评学年度综合测评分数为主要依据,对全年级参加综测 的人员进行排名(丁颖创新班不单独计算),统计出各班级综合测评排名位于年级前30%的学生人次及平均分。综合测评评定计算方法为:

2.班级德育建设评定。本项目主要考察各班级在思想水平、 道德素质、法纪法规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认识和行为表现。
德育建设评定由班级互评分(5分)、德育素质加分(10分) 和德育扣分三部分组成。德育扣分不超过前两项得分之和。德育建设评定计算方法为:
德育建设评定=班级互评分+德育素质加分-德育扣分
(1)班级互评分。本项由食品学院2024级本科生年级委员会组织年级内10个本科生班级班长对各个班级的德育情况进行互评,满分5分,取各班互评分数平均分作为该项成绩。
(2)德育素质加分。本项以参评学年度班级集体和班级学生个人的德育素质表现情况组成。主要以班级集体或学生个人在主题教育活动、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德育评优评先、扶弱助残、抢险救灾等方面获得的表彰或奖励以及学生个人在学校、学院主要学生组织担任主要职务为依据,参照下列标准加分,加满10分为止。
①班级集体获奖。国家级每次加5分,省级每次加3分,校级每次加2分,院级每次加1分;
②班级学生个人获奖。国家级每人每次加2分,省级每人每次加1分,校级每人每次加0.5分,院级每人每次加0.2分;
③班级学生担任学校、学院主要学生组织(不包括学生社团)主要学生骨干。校级学生组织正副职每人加0.8分,校级学生组织部门正副职、院级学生组织正副职每人加0.5分,院级学生组织部门正副职每人加0.2分。一人任多职时,按最高加分职务计。
(3)德育扣分。院级违纪或不文明宿舍批评,每次扣1分,院网通报批评每人每次扣1分。
3.班级智育建设评定。本项目主要考察各班级在学习、科研、创新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主要以在参评学年度中,班级集体或班级学生个人参加科技学术竞赛、学科或专业技能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等在竞赛获奖方 面的表现以及班级学生个人在国家正式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编写出版与专业有关的著作等科技创新成果方面的表现为依据。由班级集体或班级学生获奖,班级学生个人科技创新成果加分组成,各类加分加满10分为止。智育建设评定计算方法为:
智育建设评定=班级集体获奖加分+班级学生个人获奖加分
(1)按照班级集体和学生个人在竞赛获奖方面的表现情况加分,标准如下:
①班级集体获奖。国家级每次加5分,省级每次加3分,校级每次加2分,院级每次加1分;
②班级学生个人获奖。国家级每人每次加1分,省级每人每次加1分,校级每人每次加0.5分,院级每人每次加0.2分。
(2)按照班级学生个人在科技创新成果方面的表现情况加分。无论论文发表刊物类型、发明专利类型和著作编写出版的工 作承担内容,无论论文编写的作者顺序、发明专利类型的创作顺序,凡发表了正式论文、正式受理了发明专利和参与了已出版著作的编写工作,每人每次加0.5分。
4.班级体育建设评定。本项目主要考察各班级在体育锻炼、体质健康等方面的综合表现。体育建设评定由阳光体育得分(5分)、体测表现得分(5分) 两部分组成。计算方法为:
体育建设评定=阳光体育得分+体测表现得分
(1)阳光体育得分。以参评学年度班级的阳光体育建设情况为依据,根据各班阳光体育表现情况,统计出各班阳光体育累计得分,计算方法为:

(2)体测表现得分。以参评学年度班级同学的体质健康标 准测试成绩为依据,根据各班同学体测的表现情况,进行评分。 评分分为两部分,包括体测成绩良好(80分及以上,不含免测) 得分和体测成绩不合格扣分。统计各班级体测成绩良好的同学和不合格的同学人次,计算出各班的良好率,并赋分。体测不合格的每人次扣2分,扣余0分为止。计算方法为:

5.班级美育建设评定。本项目主要考察各班级的人文素养、文艺表现和审美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以参评学年度班级集体或学生个人参加文化艺术类活动的情况,以及在各类文化艺术竞赛中取得的成绩为依据。由班级集 体或班级学生参与美育活动加分和参加竞赛获奖加分组成,各类加分加满5分为止。美育建设评定计算方法为:
美育建设评定=参加美育活动加分+美育竞赛获奖加分 参加美育活动加分和美育竞赛获奖加分标准如下:
(1)参加美育活动加分
①班级集体每参加美育活动,无论级别大小,每次加1分;
②班级学生个人参加美育活动,无论级别大小,每人每次加0.5分。
(2)美育竞赛获奖
①班级集体获奖。国家级每次加3分,省级每次加2分,校 级每次加1分,院级每次加0.5分;
②班级学生个人获奖。国家级每人每次加2分,省级每人每 次加1分,校级每人每次加0.5分,院级每人每次加0.3分。
6.班级劳育建设评定。本项目主要考察各班级义务劳动、志愿服务活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以参评学年度班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表现情况为主要依据,统计出各班全体学生累计志愿服务时长。劳育建设评定计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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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班级党团建设评定。本项目主要考察各班级政治觉悟、入党积极性、团支部建设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截至参评学年度结束,各团支部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人数,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团费缴纳率为主要依据。
党团建设评定由党员人数得分(4分)、入党积极性得分(3分)和团费缴纳自觉性得分(3分)四部分组成。计算方法为:
党团建设评定=党员人数得分+入党积极性得分+团费缴纳自觉性得分
(1)党员人数得分。统计各团支部被党组织吸收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人数,每人加0.5分,加满4分为止。
(2)入党积极性得分。统计各团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数占团支部全体团员人数的比例。得分计算方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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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团费缴纳自觉性得分。本项基础分3分,统计各团支部在参评学年度团费缴纳的情况,每人次无按时缴纳团费扣1分。计算方法为:
团费缴纳自觉性得分=基础分-扣分情况
(二)热心公益奖、自强不息奖、文艺体育奖、学生工作奖、
热心公益奖、学生工作奖、自强不息奖、文艺体育奖等四类个人奖项的评定采取讨论评选的方式。由食品学院、健合集团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个人根据个人基本条件、申报材料、平时综合表现等情况进行讨论、评选,评选方法参考综测计算方法。
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评选: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现任校级、院级主要学生组织学生骨干;
3.院级及以上“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
(三)科技创新奖
科技创新奖的评定采取赋分累加的方式评选。根据符合条件的申报个人的科技成果,按照标准赋分。各项赋分累计为总分,按照总分排序前六名者按顺序依次获评一、二、三等奖。
科技成果仅统计申报个人在参评学年度产出的成果。
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评选: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现任校级、院级主要学生组织学生骨干;
(3)院级及以上“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 以下为各类科技成果的赋分标准:
1.在国家正式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者
级别 | 赋分 | ||
第1作者 | 第2-3作者 | 第4-6作者 | |
SCI、SSCI、EI | 8 | 6 | 4 |
CSSCI、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 6 | 4 | 2 |
有CN刊号的一般期刊 | 4 | 2 | 1 |
增刊论文和会议论文不列入统计。发表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定义为学生本人,或排名为导师后的共同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 且第一单位为华南农业大学。发表论文应在参评学年度内见刊。
2.发明专利
专利类型 | 赋分 | ||
个人项目获得者 | 团体项目负责人 | 团体项目其他成员 | |
发明专利 | 5 | 4 | 3 |
实用新型专利 | 4 | 3 | 2 |
外观设计专利 | 3 | 2 | 1 |
参评学年度内,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的按照上述标准以加分。个人项目获得者定义为学生为导师(含第二导师)后第一完成人或者独立完成人。其中,专利已授权的,按照标准2对应赋全部分。已公开受理但未授权的按对应标准赋一半分。
以上各类专利被转让使用或将专利成果发表论文,均不重复计分。
3.编写出版与专业有关的著作
承担的工作
赋分
参编章节
2
主要编委成员
3
副主编
4
主编或专著第二作者
5
专著第一作者
6
独立专著
8
对著作做出贡献,姓名不在参编名单内,但有书面感谢等,可酌情赋1分。
4.参加科技学术竞赛、创新创业竞赛或获得科研成果(论文、专利除外)
(1)个人项目
级别 | 赋分 |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优秀奖 | |
国际级 | 10 | 8 | 6 | 3 |
国家级 | 8 | 5 | 3 | 1.5 |
省级 | 6 | 3 | 2 | 1 |
市、校级 | 3 | 2 | 1 | 0.5 |
(2)团体项目
级别 | 获奖等级 | 赋分 | ||
负责人 | 主要成员(2-3名) | 其他成员 | ||
国际级 | 一等奖 | 10 | 8 | 6 |
二等奖 | 8 | 6 | 4 | |
三等奖 | 6 | 4 | 2 | |
优秀奖 | 4 | 2 | 1 | |
国家级 | 一等奖 | 8 | 6 | 5 |
二等奖 | 5 | 4 | 3 | |
三等奖 | 3 | 2 | 1 | |
优秀奖 | 2 | 1 | 0.5 | |
| 省级 | 一等奖 | 6 | 4 | 3 |
二等奖 | 3 | 2 | 1 | |
三等奖 | 2 | 1 | 0.5 | |
优秀奖 | 1 | 0.5 | 0.25 | |
| 市、校级 | 一等奖 | 3 | 2 | 1 |
二等奖 | 2 | 1 | 0.5 | |
三等奖 | 1 | 0.5 | 0.25 | |
优秀奖 | 0.5 | 0.25 | 0.1 | |
参评学年度内,参加各类竞赛但未公布赛果或未获奖的,按上述标准4对应层级的优秀奖分数的一半赋分。
以上竞赛原则上均应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作为主办单位,竞赛级别一般根据相关证书材料的落款单位(以加盖公章所属单位为准)的级别进行界定。
获奖加分时间判定依据为证书材料的落款时间;获奖结果若是按名次排序,由学院根据获奖人数自定相应获奖等级;同一项目不同级别取最高级别得分;各项内容均不重复计分。
科研课题成功立项并且结题方可赋分,科研课题的结题时间 应在参评学年度内。期间产生的论文、专利等,按照标准1、2赋分,其他科研成果按标准4赋分。科研课题在参评学年度度内成功立项但未结题的,按上述标准4对应层级的优秀奖分数的一半赋分。
5.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级别
赋分
团队负责人
团队其他成员
国家级
3
2
省级
2
1
校级
1
0.5
项目在参评学年度内成功立项,按相应级别的赋一半分;在参评学年度内成功结题,按相应级别赋分。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不与其他科研课题重复赋分。参评学年度度期间,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产生的论文、专利等,按照标准1、2赋分,其他科研成果按标准4赋分。
6.创建创业实体
类别 | 赋分 | |
团队负责人 | 团队其他成员 | |
入驻校创业孵化基地或创客空间 | 3 | 1 |
在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成立公司 | 3 | 1 |
参评学年度内,入驻校创业孵化基地或创客空间或在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成立公司的,按照标准6赋分。
五、组织实施
“健合集团”系列奖学金由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和健合 (H&H)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负责,具体评选工作由2024级本科生年级辅导员和年级委员会组织实施。
六、材料报送要求
各申报集体和个人应在2026年3月20日前分别报送以下材料:
(一)集体申报材料
1.申报集体的推荐表
2.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内容如下:
(1)班级集体、班级学生个人的各类德智体美劳的获奖相关证书等;班级学生担任学校、学院主要学生组织(不包括学生社团)主要学生骨干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任职决定、聘书等。
(2)各申报班级所有同学的志愿服务时长证明材料。包括i 志愿、粤省事等官方APP、小程序上面的截图,志愿服务单位 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等。
(二)个人申报材料
1.申报个人的推荐表
2.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内容如下:
(1)申报个人的各类德智体美劳的获奖相关证书等;担任学校、学院主要学生组织(不包括学生社团)主要学生骨干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任职决定、聘书等。
(2)各申报个人的志愿服务时长证明材料。包括i志愿、粤省事等官方APP、小程序上面的截图,志愿服务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等。
所有的获奖证书仅附推荐表所填奖项证书即可。
上述材料提交后不予退回、不予修改。所有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填写后,申报集体奖项的,材料打包命名为“专业班级+健合卓 越班+评选材料”;申报个人奖项的,材料打包命名为“专业班级+姓名+拟申报奖项名称+评选材料”。
所有文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439185838@qq.com,对于材料缺损、材料内容和形式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视作无效材料,均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项
1.获评“健合”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再评选“健合集团”系列奖学金的个人奖项。
2.本细则由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和健合(H&H)国际控 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3.未尽事宜按学校和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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