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我与法治”故事院内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食品学院313发布时间:2026-08-16浏览次数:20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我与法治”故事校内征集活动的通知》,定于2026年8月至9月在食品学院开展“我与法治”故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作品以“我与法治”为主题,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内容真实、积极向上。

二、活动对象

我院师生。

三、内容要求

聚焦在学习成长、教育教学、依法治校、工作实践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宣传法治文化、践行法治精神的生动故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学生组(500—2000字)。学习宪法法律知识的心得体会与成长感悟;参与“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法治社会实践等活动的经历与收获;运用法治思维、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或他人合法权益,解决学习生活中实际问题的真实案例;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故事等。

(二)教师组(含专任教师和普通教职工,1000—3000字)。开展法治教育教学的创新方法、典型案例与心得体会;遵循教育规律,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实际,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融入教育教学实践的创新做法与成效;指导学生参与“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或其他法治实践活动的工作案例与经验总结;将法治教育融入学科教学、班级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学校教育管理各方面的实践探索与成效;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者、校园法治建设的推动者的故事等。

四、作品形式

文章体裁不限,需图文并茂,配故事相关清晰图片2至5张(单张大小500KB以内),并附15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和1张封面图(横版,500KB以内)。报送时需填写作者姓名、所在单位等基本信息。

五、报送方式

请将作品和《“我与法治”故事校内征集活动作品汇总表》打包成zip文件,文件和邮箱主题命名为“我与法治+学生/教师+作者姓名”,在9月1日前发送至邮箱food_news@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事项

(一)参与活动的作品应是2026年完成的原创作品,作者对作品须拥有完整知识产权,不得抄袭、模仿,不得报送AI作品,一经查实,将取消参与资格并通报选送学院或单位。

(二)学校对本次活动全部作品享有发表、出版、宣传等处置权,以及网络出版等其他版权;作品持有人享有对作品的署名权。

联系人:砾影新媒体中心 张羡宜 联系电话:13825599199

 

附件:

附件1“我与法治”故事校内征集活动作品汇总表.docx

                                                                                       食品学院

                                             202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