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

发布者:食品学院313发布时间:2026-09-29浏览次数:10

各年级、各位同学: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项目


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


二、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年级(不含评审当年已毕业的学生)特别优秀的本科学生。2025-2026春季学期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入的新学院评审。


三、奖助金额及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我院拟推荐6人,2023-2025级各两人,10000元/人/年,一次性奖励。


四、申请条件


详见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以下简称《办法》)


五、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机构名单公示及备案


学院于9月30日前按照《办法》成立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代表组成,相关名单应全院公示。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学院根据学校的相关评审办法制定具体的评选细则,与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一并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二)国家奖学金评审


1.学生申请(10月5日前)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学院具体安排,向本年级辅导员提交相关材料申请,由各年级评审小组评审后,提交申请国家奖学金相关材料:


(1)《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电子版),填写要求详见附件3;若“申请条件”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须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并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2)2000字以上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2张不同的个人近期生活照(jpg格式)(格式参考附件4,电子版)。


2.学院评审与公示(10月9日前)


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学院报送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数据(10月9日前)


学院按要求填报评审结果数据,按附件3审核无误后,并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


4.学校评审与公示(10月17日前)


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六、材料报送


1.《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电子版),填写要求详见附件3;若“申请条件”选择(六)的,需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2. 2000字以上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2张不同的个人近期生活照(jpg格式)(格式参见附件4,电子版)。


各年级于10月8日前完成评选,并将以上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年级+姓名+国家奖学金申请”,于10月8日下午18:00前打包发送至foodjdb@163.com;若“申请条件”选择(六)的,需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于10月8日中午12:00前交至食品学院社区办公室常老师处核查。


七、工作要求


1.请各年级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认真细致地做好评审工作,确保评审流程和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2.请各年级根据评审工作的要求和时间节点,集中组织申报国家奖助学金学生,严格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报材料,按时报送。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各位同学根据需要自行准备存档材料。


3.在评审工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年级辅导员联系。




联系人:常老师


电 话:18712546712


地 址:启林南食品学院社区办公室


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


2026年9月29日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docx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3: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x

附件4:国家奖学金个人事迹材料要求及样式.doc

附件5:华南农业大学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6: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业务名单申请表.xls

附件7: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