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食品学院313发布时间:2026-09-30浏览次数:10

各年级、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项目


1.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


2.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3.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


二、评审对象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本科在校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2025-2026学年考试、考察科目无不及格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在校生。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正常学制内全日制在校生(含预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退役士兵学生。


2025-2026春季学期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入的新学院评审。


三、奖助金额及名额分配


1.国家奖学金:我院拟推荐6人,10000元/人/年,一次性奖励,具体分配见附件2。

2.国家励志奖学金。我院拟推荐39人,6000元/人/年,一次性奖励。

3.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2500元-5000元/人/年,按政策发放,具体资助金额待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确定后公布。


四、申请条件


详见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以下简称《办法》)


五、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名单公示及备案


按照《办法》,学院成立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代表组成,相关名单见后续公示。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二)国家奖学金评审


1.学生申请:10月6日前。符合《办法》中关于国奖申请条件的学生,提交申请国家奖学金有关申请材料到邮箱foodjdb@163.com,具体清单如下: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入模板》(附件3,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填写要求详见表格示例;若“申请条件”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须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并提供佐证材料;


(2)2000字以上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2张不同的个人近期生活照(jpg格式)(格式参考附件4,电子版)。


2.学院评审与公示:10月9日前。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具体评审方式和时间见后续通知,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


3.学院报送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数据:10月9日前。学院将评审结果核查无误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4.学校评审与公示:10月17日前。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


1.资格审查及学生申请:10月19日前。学院依据综测排名及2025-2026学年秋季、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名单。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填报《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业务名单申请表》(见附件5,填写要求表格示例)。如出现本院名额使用不完或者不够使用,学院将情况反馈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申请名额调剂。


2.学院评审与公示:10月30日前。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数据:11月6日前。学校在“广东省学生资助综合管理系统”完成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的录入、院系级审核、院系交叉审核、学校级审核。


4.学校评审与公示:11月20日前。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国家助学金


1.学生申请:10月10日前。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困难的学生,自愿申请国家助学金,同时填报《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见附件6)。表中“申请理由”按照代码表对应的具体原因填写大写字母,备注说明含标点符号不得超100字,且不能出现英文标点、回车、空格。


2.学院评审与公示:10月14日前。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学院报送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数据:10月20日前。学院将评审结果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


4.学校评审与公示:10月24日前。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六、材料报送


国家奖学金:于10月6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入模板》(附件3)、个人事迹材料、个人照片发送(附件4)到食品奖助学邮箱foodjdb@163.com,压缩包文件命名为“26年国奖申请材料+年级班级+姓名”,例“26年国奖申请材料+23级食工1+张三”。


国家励志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0月15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业务名单申请表》(附件5)发送到食品奖助学邮箱foodjdb@163.com,文件命名为为“26年国励申请表+年级班级+姓名”,例“26年国励申请表+23级食工1+张三”。


国家助学金: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困难的学生,于10月10日前将《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见附件6)发送到食品奖助学邮箱foodjdb@163.com,文件命名为为“26年国助申请表+年级班级+姓名”,例“26年国助申请表+23级食工1+张三”。


七、工作要求


1.请各年级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认真细致地做好评审工作,确保评审流程和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2.请各年级根据评审工作的要求和时间节点,集中组织申报国家奖助学金学生,严格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报材料,按时报送。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留学院存档。


3.在评审工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食品奖助学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常老师


电话:85280506


地址:启林南思创园食品学院基地。



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


2026年9月30日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docx

附件2:食品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3: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x

附件4:国家奖学金个人事迹材料要求及样式.doc

附件5: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业务名单申请表.xls

附件6: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