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华南农办〔2024〕43号),为做好我院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荐阶段”的工作,经学院2025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学院成立2025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本学院的推免工作。
名单详见:关于启动食品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http://webplus.scau.edu.cn/_s15/2024/0829/c10715a382993/page.psp
二、推免生推荐要求
按照《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华南农办〔2024〕43号)(附件1)第四章要求实施。
三、推免生名额分配
学校下达给我院2025年推免生名额为36人。根据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华南农办〔2024〕43号)拟定各专业推免名额,将结合遴选结果对各专业推免指标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 | 专业 | 人数名额 |
1 | 食品科学与工程丁颖创新班 | 9 |
2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8 |
3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7 |
4 | 生物工程 | 8 |
5 | 包装工程 | 4 |
四、遴选推荐
(一)推免生的遴选采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排名。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满足本学院推荐条件的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具体要求按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予以实施。学业平均学分绩点以推免申请报名时教务管理系统成绩为准。
详见附件1:食品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五、工作程序
1.学生报名。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http://jwxt.scau.edu.cn/)研究生推免模块进行网上报名(提交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的特殊学术专长学生,推免类别选择“已认定特殊学术专长”(审核表导出打印后右上角手写标注“已认定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推免类别选择“研究生支教团” (审核表导出打印后右上角手写标注“研究生支教团”)。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保存并提交,导出并打印《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在申请理由栏签名确认,附相关证明材料上交。学生需同时完成线上报名和线下材料提交,未按时按规定完成报名申请者视为报名无效。
2.学院遴选。
包括确定候选、综合评价、学院公示、材料提交等环节。(研究生支教团推免遴选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具体实施)。
(1)确定候选。学院将符合推免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前三学年(五年制的前四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序,按照推荐名额1:2的比例拟定入围推免候选人名单;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的特殊学术专长学生(直接获得推免候选人资格)纳入所在专业一并予以公布。
(2)综合评价。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的特殊学术专长学生参加专业或学院的综合评价。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行综合评价,审验相关证明材料。确定综合评价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同分情况下,以绩点排序,绩点高者优先。按学校下达推免指标的1.2倍确定拟推荐名单(按分配指标确定正式推荐名单,按分配指标的0.2倍确定候补推荐名单,候补名单由学院排出先后排序),同时将有关记录保存备查。
(3)学院公示。公示所有推免生综合评价各项成绩、综合排名和拟推荐名单(已认定特殊学术专长请在备注栏备注),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未经公示的,推免资格无效。
3.学校审定。本科生院汇总复核学院推免材料后,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正式推荐名单和学校候补名单。
六、推免时间安排
1.9月6日,学校发推免工作通知;
2.9月7日,学院发推免工作通知;
3.9月8日8:00—9日14:30,学生报名(线上报名线下提交材料均需完成方为报名有效,线下提交必须在9月9日12:00前完成);
详见附件6(材料递交清单和要求),请提供《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4—5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9月9日中午12:00前上交纸质材料至院楼313宋老师处,并同时发送电子版到360322016@qq.com(邮件名应如:**专业*班(专业全称)张三推免申报材料,命名不规范者不接收材料)
4.9月9日下午,学院教务员统一导出绩点成绩进行公布,
学业成绩计算以教务员老师导出公布的成绩为准。
5.9月18日,学院报送审核表、成绩卡、汇总表和统计表以及学院收到投诉及处理情况材料;
6.9月19—20日,本科生院复核推免学生名单及学院报送材料、撰写上会报告;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
7.9月20-26日,学校公示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并将数据报教育部相关信息平台。
注意:学生申请参加推免生遴选的,应当自愿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确定参加遴选的类别。学生选择一般推免生遴选类别。学生无故不在规定期限内或不按照规定方式申请的,或者不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后,推免工作小组认为材料有瑕疵的,可以要求当事学生补正,当事学生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规定方式补正;当事学生无故不按照规定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七、管理监督
(一)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的纪委委员对本学院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二)学生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应先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
(三)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八、其它事项
(一)留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国际班学生不列入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范围。
(二)推免工作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自主联系接收单位,并按要求报名,参加相关单位的复试,未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履行相应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生资格。获得我校推免生资格且拟被录取的学生,学校将不再受理其本科成绩单、绩点排名证明、在学证明和学校推荐信函等材料的申请以及不予办理出国、就业手续。出现推免生放弃资格情况,酌情等额扣减学生所在学院后续年份推免生指标。
(三)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毕业前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通知接收单位。
1. 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者;
2. 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者;
3. 第四学年(五年制的为第五学年)的学业平均学分绩点(GPA)低于3.20(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GPA低于3.0)以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不到良好者;
4. 未能按期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者。
附件:
附件1:食品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最终版.docx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2025年拟推荐免试研究生汇总表.xlsx
附件3:食品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评价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4:食品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评价计算明细表.xlsx
食品学院
202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