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阶段”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食品学院313发布时间:2026-08-31浏览次数:10

2023级本科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华南农办〔202532号),为做好我院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荐阶段”的工作,经学院2027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2027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其成员如下:

张阳武、徐振林、徐聪聪、罗鸿辉、肖杰、罗卿心、常昊

2、学院成立2027届推免生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如下:

黎攀、艾民珉、李向梅、宋明月、陈忠正、郑倩望、范小平、岳淑丽

二、推免生推荐要求

按照《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华南农办〔202532号)实施。

https://spxy.scau.edu.cn/2025/0621/c6187a412250/page.htm)。

三、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

我院2027年推免生指标共计51个,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各专业分配方案如下。


专业

推免指标

食品科学与工程(丁颖创新班)

10

食品科学与工程

15

食品质量与安全

9

食品质量与安全(营养方向)

5

生物工程

8

包装工程

4


四、工作程序

(一)公布方案。学院根据教育部、学校有关推免工作要求,公布当年度推免工作方案通知。

(二)学生报名。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研究生推免模块进行网上报名(提交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推免类别选择“普通推免”;申请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推免类别选择“支教团”(审核表导出打印后右上角手写标注“支教团”);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后,保存并提交,导出并打印《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在申请理由栏签名确认,附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学生需同时完成线上报名和线下材料提交,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报名申请者视为报名无效。

线上提交材料要求:

学生需在9115:00前提交“附件4食品学院23级推免综合评价业绩汇总表(第三年)”,各项加分佐证材料一同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23级推免材料+专业(食工丁/食工/生工/食安/食营/包工)+姓名”,发送至邮箱“changhao230@163.com”,逾期一概不接收材料。

线下提交材料要求:

从教务系统导出并打印《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核表》在申请理由栏签名确认,附相关证明材料,和诚信承诺书,于9115:00前提交到启林南食品学院基地常昊老师处,逾期一概不接收材料。

(三)学院遴选。包括资格审查、综合评价、学院公示、材料提交等环节。研究生支教团推免遴选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具体实施。

1. 资格审核。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按照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审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 综合评价。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确定综合评价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同分情况下,以绩点排序,绩点高者优先。按学校下达推免指标的1.2倍确定拟推荐名单(按分配指标确定正式推荐名单,按分配指标的0.2倍确定候补推荐名单,候补名单由学院按顺序排列),同时将有关记录保存备查。

3. 学院公示。学院公示推免生综合评价各项成绩、综合排名和拟推荐名单,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未经公示的,推免资格无效。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另行公示。

4. 材料提交。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审议通过,规定日期内按学校要求将推免生名单、推免生成绩单、学业平均学分绩点(GPA)折算分、创新能力评价分、发展素养评价分、综合评价成绩、综合排名以及相关支撑材料等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四)学校审定、公示。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正式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

(五)上报备案。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报省主管部门审批备案,通过以上程序选拔的本科生即取得推免生资格。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学校按上级要求上报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五、推免时间安排

8308:009112:00,学生报名(线上报名和线下提交材料均需完成方为报名有效,线下提交必须在9115:00前完成);

91日至9日,学院完成遴选、综合评价及不少于3天的公示;

910日至12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审定推免资格学生名单;

913日至19日,学校公示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并将数据报教育部相关信息平台。

六、管理与监督

(一)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作为直接责任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把关。涉及推免生工作细则、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都应集体决策,并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本单位党委汇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专家审核小组名单及联系方式于每年推免工作开始前报本科生院备案。学院纪委书记对本学院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二)学生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应先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学生对学院处理意见不服的,可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该项工作的申诉受理机构。

(三)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我院推免生遴选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我院推免生遴选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生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学院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留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国际班学生不列入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范围。

(二)推免工作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自主联系接收单位,并按要求报名,参加相关单位的复试,未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履行相应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生资格。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学院原则上不予办理出国、就业手续。

(三)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毕业前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通知接收单位。

1. 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者;

2. 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者;

3. 第四学年(五年制为第五学年)的学业平均学分绩点(GPA)低于3.20,或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者;

4. 未能按期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者。


附件: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华南农办〔2025〕32号).doc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2027年拟推荐免试研究生汇总表》.xlsx

附件3:《XX学院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评价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4:食品学院23级推免综合评价业绩汇总表(第三年).xlsx

附件5: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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